河池市局召开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

16.05.2016  21:18
5月11日,河池市局针对目前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增强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的自觉性,确保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约谈全市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要求自查自纠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副局长姚思聪对前一阶段药品流通领域检查中出现批发企业销售单位资料收集不全、相关操作与企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不相符、冷链药品流通过程中温度超标、篡改计算机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今年国家总局、自治区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及药品批发企业跟踪(飞行)检查等工作进行部署。 局长胡美英就当前药品流通领域所面临的形势与与会人员进行分析,要求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依法依规、诚信守信经营,做到“五个严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规经营、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承诺、严格诚信守法经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同时强调,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要求,约谈后,监管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将监督检查、公示通报、约谈警示等信息公开,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进一步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二是积极推进风险等级管理。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监管,把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高风险企业上,不仅要加大检查频次,还要分析风险因素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把问题查深、查透,更要处理到位,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突出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提高问题的发现率。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集中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五是依法依规监管。监管部门做到依法监管,文明执法,廉洁监管,廉政执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集中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今日说法栏目《追踪“鬼市”假药》警示片。同时,企业就如何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总局、自治区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进行表态,并签订了《河池市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会议由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谭凤波主持,辖区所有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及市局行政审批办、稽查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全体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欧轩昂 覃伟生)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与会人员观看今日说法栏目《追踪”鬼市“假药》警示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