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开展依法催缴催建住房公积金工作

26.07.2016  14:34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的一项福利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全面开展依法催缴、催建住房公积金工作,切实维护在职职工合法权益。

据悉,全市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共3587家,缴存职工17.7万人。但仍有多家民营企业、极少数事业、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不按政策规定为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二是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三是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单位;四是没有为聘用、派遣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未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企业单位,将采取电话、短信或信件等形式通知单位,督促建立相关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下发催缴通知书,对不积极整改和故意拖延不办、推诿扯皮的单位公开曝光,曝光后仍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