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立法修改工作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面
9月22日,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修改草案)》专家论证会,邀请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住建厅、市人大法工委、广西大学法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市委党校、律师事务所的10名专家对《办法(修改草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会由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主持,市住房局副局长韦永谊就《办法》的修改情况作介绍。
论证会上,专家普遍认为,《办法》的修改,降低了公租房的准入门槛、扩大了公租房政策的惠及面、优化了公租房的申请程序,充分体现了惠民便民的理念。专家同时从立法技术、法律关系、公共管理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一是建议根据本市公租房保障的长远发展趋势确定本次立法修改的方向,保持立法的稳定性;二是相关条款的表述要更加清晰、易懂,便于公众知晓。三是公租房申请的准入条件划分不够科学,建议进一步研究公租房保障的准入标准。四是关于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数量,建议综合考虑面积和套数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五是《办法(论证稿)》有多处条款规定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配套规定,建议本规章应当尽可能作详尽规定,不宜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再作其他规定。
在本次专家论证会前,市法制办通过“南宁政府法制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于8月14日组织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于8月29日深入立法基层联系点——西乡塘区西乡塘街道办开展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与城区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及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公租房租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收集到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城区代表建议将城区住建部门审查公租房申请材料的时限适当延长;乡镇政府代表建议明确乡镇政府核实户籍申请家庭自建房的具体要求;社区居委会代表建议考虑由社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的合理性,同时建议考虑大幅度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后,公租房房源是否充足的问题,等等。
近期,市法制办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办法》,力争使《办法》的修改更趋科学、合理,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租房带来的惠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