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方式

07.08.2015  21:14

  记者8月4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以城区为示范点,大力推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这将为事故车主省去很多理赔环节,同时保证道路更加通畅。

   快处快赔须满足三个条件

  在来宾城区,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老办法是由警方介入调查,并出具认定书,车辆需要停在原处处理。让广大车主感到厌烦的是,如果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车辆就要长时间停留在原处,还有可能引发冲突,造成交通拥堵,导致二次事故。推行快处快赔工作后,车主只需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即可快速驾车离开现场。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呢?据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黄作辉介绍,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车能动、人不伤、有保险,即事故车辆均投保交强险、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可以驶离现场。“由于目前我们是试点阶段,所以限制是必须在每天7时至20时,发生在来宾市区的轻微道路事故。城警支队和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各县市交警大队在遇到类似的交通事故时,也可以参照实行。”

  据柳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先生介绍,按以前的规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申请快处快赔,后来提高到5000元以下。“但是,车主怎么知道损失是否在5000元以下呢?很难判断。所以,现在我们干脆把这个条件放宽,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快处快赔。”

  此外,黄作辉说,有9种情况不适用快速处理机制,分别是:1.存在人员伤亡、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未投保交强险的;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5.驾驶人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7.一方逃逸或驶离现场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9.事故发生在20时至次日7时期间的。这9种情况需要交警进行处理。

   28种情形要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由谁为这起事故买单呢?这是让很多司机感到苦恼的问题。不过,现在广大司机不用再担心这个问题,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已经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黄作辉介绍,鉴于以往的经验,事故发生后,有些司机常常互相“扯皮”,所以对相关规定作了细化。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下面28种情形,而另一方没有的,有这些行为的一方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这28种情形包括:尾随相撞;逆向行驶;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肇事;在机动车道内停车;不按交警指挥手势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行驶;掉头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变更车道未让行正常行驶车辆;有障碍一方未让行对方;通过环形路口,未让行已在环形路内车辆;绿灯亮时转变车未让直行车;红灯亮时继续行驶;无灯控路口未让行优先方;无灯控路口左转未让行对向直行车辆;无灯控路口右转未让对向左转车辆;无灯控路口右转未让右侧无来车;超越正在左转弯车辆;对面有来车时超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在窄路、窄桥、隧道弯坡道超车;驶入禁行线;装载货物超长部分造成事故;装载货物抛洒造成事故。

  “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司机可以对照这些规定分清责任,就赔偿问题进行谈判。减少了很多环节,为车主节省时间。”黄作辉提醒,司机务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事故发生。

   如何申请快处快赔

  “首先,要向警方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民警和保险公司保险人员的引导,相互查验当事各方的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凭证,记录彼此的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查验证件后,当事人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碰撞部位,然后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到事故发生地辖区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事故确认和定损理赔手续。“拍摄的原则是,前拍拍、后拍拍、碰撞部位再拍拍。拍摄的照片要看得出行车路线等。”

  “我们收齐当事人索赔资料并交由公司受理后,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节省当事人往返时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如果一方故意不配合,可由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一方不是本市保险的车辆,只要当事各方愿意,同样适用快速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