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提早布置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14.03.2016  14:12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钦州市财政局于2016年年初即启动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清理收回工作,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5亿元,收回资金文件已印发至各预算单位。主要做法为: 

  一是对截止2015年底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要求,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类处理,将项目结余资金、因政策调整或项目取消不需支出的结转资金以及2013年及以前年度已分配到预算单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等收回财政总预算,调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在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同时,加大对预算单位新申报项目的审核力度,并结合该市实际,将收回的部分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土地整治、水利工程以及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支航道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 

  三是实行项目推进承诺制度,即对各预算单位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求其向财政部门报送承诺书,制定项目支出分月计划,并承诺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同时,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结合各预算单位项目推进承诺情况,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大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评力度。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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