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以来,广西南宁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突出重点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态势。主要方面有:
一是防控重特大事故成效明显。针对去年我市较大事故多发的态势,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力度,突出抓好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多发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了事故预防和管控力度。1-6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9起,死亡71人,受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2637.63万元;没有发生一次死亡超过3人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通过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除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外,全市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机、水上交通和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高危行业领域均未发生死亡事故。
今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统筹部署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已分别召开1次市常委会、5次常务会和2次专题会,听取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了8个安全生产问题;各县(区)党委共召开常委会17次,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召开常务会、专题会43次,共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60个,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进重点工作的完成。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南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南编[2016]33号),对各部门“三定方案”关于安全监管职责缺漏的部分及时做了弥补和明确,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真正成为部门的法定职责,真正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起草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明确了实施的对象、范围、内容。目前,“一票否决”办法已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 “黑名单”制度,已完成法制审查程序并进入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阶段。二是建立“双随机”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确定了91家为市级重点检查企业,379家随机抽查企业,明确随机抽查率不少于30%。1至6月,累计检查矿山、建筑施工工地、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共95家(处)125次;实施“双随机”抽查企业76家次;同时,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方式,将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的内容列入不同行业隐患排查清单。
三是全面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的管理力度,目前,全市已建乡镇交管站103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665个,乡镇专职交通管理员259人、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2072人。
3、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履职考核。制订了《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部门,各集团公司共66个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明确细化了各责任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履职,强化落实“三个必须”要求。
4、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截止7月8日,通过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全市共有5052家企业在系统上注册,完成年度企业注册任务进度的50.52%;
5、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和汛期的稳定。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在元旦、“两会”、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等重要节庆、重要时段,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检查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上半年以来没有发生较大事故,按可比口径,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00%。
6、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力抓好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矿山36座(处),整治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共40项,关闭销号上林3座废弃无主尾矿库,实施行政处罚14家,罚款共计60.4万元;检查危化品企业90家次,查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0项;检查了72座加油站,发现隐患或问题288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2878家次,停业整顿16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18家企业实施行政罚款18.6万元;清查已被系统强制注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或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客车、大客车、非营运、营转非客车、校车2179辆,查处各类安全违法非法行为844起,排查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安全标志缺失隐患692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巡查工地139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03份,下发停工通知书 58份,下发简易处罚249 份,罚款24.9万元;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共排查城中村44个,出租屋92776栋,违章搭建12180栋,有电动车充电的53935栋;检查督查横县、隆安共5个渡口渡船,整治了19个安全隐患问题。
7、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截止二季度,共打击取缔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132处;没收非法烟花爆竹7700件;打击非法采矿行为22起,行政处罚256.3万无元,制止矿产违法行为25宗,对15台挖部门对掘机进行证据保存;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行为33起,查扣不合格钢瓶312个取缔南阳镇非法“黑加油”窝点3个,共查扣3个储油罐,汽油1500公斤,柴油5000公斤,行政拘留2名嫌疑人。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6月8日,在我市民族广场举办了2016年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咨询日宣传活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市安委办组织在15个县(区)、开发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巡回宣讲以及“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义诊等宣传活动;4月20日,组织20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东段运营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为6月28日一号线东段正式试运营提供支持;近期,我市承办了自治区2016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的检验了我市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9、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监管人员管理水平。
上半年以来,全市开展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共16169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50.53%;举办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60期,培训各种安全管理人员4153人。组建了市安全生产宣讲团,面向县区部门以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了21次宣讲活动,听讲受教人员近1万人,通过宣讲,有效的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了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针对事故特点,抓好事故防控工作。一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刻吸取湖南郴州宜凤高速 “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国道省道、农村道路为重点,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和道路通行管控,加大道路路面管控措施落实,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抓好建筑施工管理。以防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检查执法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继续开展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成品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油气管线非法占压违规施工、危化品无证经营充装运输、建筑施工非法转包承包、道路客运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四是继续做好汛期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以及市城乡建委、工信委、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旅游、国土、水利、海事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季度季节特点,强化行业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进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系统注册工作,确保今年底完成全市1万家企业在系统注册的工作任务。同时,组织开展对已注册企业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
3、加快我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工作要求,要加强对我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我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各行业、各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有关内容,切实抓好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第13届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以及第十二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将在我市举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全面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市制定服务东盟博览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结合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抓好“两会”重点场所各种搭建、重点接待宾馆酒店的安全检查。二是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网、轨道交通、电网及电梯、游乐设施等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审批人员集中的大型经营性活动。
5、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一是按照培训计划,继续在全市开展企业“三项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利用市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等平台面向城市居民、农村、企业、学校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