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部署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26.05.2017  19:14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盘活南宁市存量建设用地。

实施方案》指出,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但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实施方案》明确,本项工作任务包括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建库、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配套政策以及项目组织实施等,并规定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此次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操作办法,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