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一案一课”以案学法效果好

06.11.2015  14:00

  广西检察网11月5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平时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很少接触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案件,对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并不是很清楚。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又掌握了一些新知识。”近日,在平南县检察院组织办案部门青年干警结合公诉科新近办理的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件的学习会上,反贪部门青年干警小林分享其学习心得。 

  学习会上,由公诉部门负责人组织干警学习,该案承办人与干警分享其办案经验。随后,干警认真学习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立案标准、犯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章制度。学习结束大家纷纷交流了学习心得。 

  据悉,该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通过开展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如多岗位学习锻炼、出庭评议、轮流接访、诉辩对抗赛等,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技能。近年来,该院已逐渐将“一案一课”以案学法形成一种常态,此举是提高办案质效的众多举措之一,既有助于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也有利于促进青年干警在办案中不断成长。 

  (作者单位:平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