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五村民舍己救人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近日,从平果县综治五部委获悉,平果县李红勇、李本、李聪耳、李吉林、李寿平等五位村民在他人遭受生命安全威胁时,不顾各人安危,危机情况下,挺身而出,英勇救人,对他们舍己救人的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原来,5月25日下午6时许,平果县四塘镇印山村那炼屯村民李寿善和其妻子巫月平在自家约6米深的水井下施工时,由于发生缺氧昏迷于井下。事发时有村民呼喊救人,此时正在邻居家筹备晚餐的李红勇(印山村那炼屯人)、李本(印山村大旧屯人)、李聪耳(印山村那鸡屯)等三人闻讯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他们发现井下有灯光且可看到巫月平倒于井下毫无动弹。看到这种情况,他们三人非常焦急,李聪耳马上跑回家找绳子,而村民李红勇救人心切,未等找来绳子就已下井救人,可刚到井下便昏迷过去。当李聪耳找来绳子时,村民李吉林(印山村大旧屯人)、李寿平(印山村大旧屯人)等人也赶到了事发现场。此刻村民李本又要下井救人,但为了安全起见,李吉林、李聪耳等人一起将绳子绑到李本腰上。同时赶到现场的李寿平突然想到井下的人可能是触电昏迷,于是便跑到门口喊:“马上关电”,村民李永飞听到后很快就把装在门口的电表开关拉下。当李寿平从门口返回时,正看到李吉林、李聪耳等人把系好安全绳子的李本放到井下救人。为了让医生及时抢救受难人员,李寿平又立马跑到四塘卫生院请1名医生赶到事发现场。李本在李吉林、李聪耳等人的拖拽下,慢慢爬到井下,刚想要对李红勇施救,突然也出现昏迷,不能动弹,在井上的李聪耳、李吉林等人觉得情况不对,便及时合力把李本拉上来并采取施救措施,同时嘱咐到场的医生和李寿平及村民及时将李本送往四塘卫生院抢救,后转县人民医院治疗得以安全脱险。李寿平赶回现场后,与李聪耳、李吉林等人始终没有放弃救人想法,他们又急着设法施救李红勇及李寿善夫妇,当时在场的群众阻止说:“井下情况不明,不能再盲目下井”。因此,在井下的李红勇、李寿善及其妻子巫月平只能等到消防官兵赶到才采取措施施救。消防官兵赶到后,由于缺氧时间过长,李红勇、李寿善及妻子巫月平经抢救无效而不幸死亡。
据了解,李红勇等五位同志舍己救人事迹经四塘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初审和县民政局的审核,依据《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见义勇为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近日,平果县综治委召开综治五部委(县综治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局)联席会议,认定李红勇、李本、李聪耳、李吉林、李寿平等五位同志的救人行为符合“见义勇为”。(黄春合 黄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