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多措并举保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15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平果县小微企业发展成本过高、资金不足等问题凸显。为确保全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平果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关于稳增长工作的要求部署,精准发力,多措施推进“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筹措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将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2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推动微型企业发展;安排项目资金共计85万元,支持加快培育扶持平果县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截止2015年,全县小微工业企业达到461家,其中新增37家,小微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3.27亿元,增加值5.0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和6%。
二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全县为各类企业以及个体纳税人减免税共计约1.12亿元。通过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减轻全县个体工商业户税负约517万元,促进了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清理收费项目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对稀土、钨、钼收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清理工作,分别于2015年5月1日与2015年11月1日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和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涉煤收费基金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明令停征、取消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四是对困难企业实施社会保险缴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3月1日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2015年,全年共为参保单位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462.27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五是帮助减停产企业恢复生产。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平果县部分中小企业陷入停产。为此,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工业园区、金融办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拨付专项扶持资金4000万元,帮助缓解停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并建立县级中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解决平铝集团、精密铸件等企业的融资难题。
报送单位:百色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