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一季度全区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桂地税发〔2015〕4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5年一季度,全区地税系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抓早抓紧抓细组织收入工作,有力促进了地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现将2015年一季度我区地税收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收入基本概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一季度,全区地税系统组织财政收入218.94亿元,比2014年同期增收19.53亿元,增长9.8%,剔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翘尾因素后实际增长11%左右,完成自治区人大通过的收入预算的22.2%,落后于序时进度2.8个百分点,收入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二)组织收入特点
1.收入稳中有进。收入保持稳定增长。1至3月地税收入单月分别增长14.6%、4.4%和8.0%,累计增长9.8%,增速高于全区GDP增速2个百分点左右;重点地区、重要税种、重点行业、三大产业全面实现稳定增长。收入排名前移。收入总量全国排名第24位,较去年前移1位;累计增幅高于全国地税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7位、西部地区排名第3位,同比分别前移了10位和2位。
2.质量优中向好。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营业税收入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为34%,同比下降了2.4个百分点,财产行为税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为32.6%,同比提高了0.6个百分点;依靠效益提高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15.1%,而依赖土地征用开发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同比仅增长4.4%。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季度,各地都能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没有收过头税现象,同时一次性收入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也有所下降。
3.形势喜中带忧。收入进度喜人。一季度,地税收入增幅高于广西GDP增幅,高于全国地税平均增幅,高于上年同期地税收入增幅。但发展态势忧人。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力度持续加大,各征收单位之间、各税种之间发展不平衡加剧,所有这些均不利于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主要增、减收因素分析
(一)增收因素
1.房地产企业跨年度结算所得税促进增收。部分房地产企业结算开发完工产品计税成本并预缴企业所得税,促进2015年1月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2.94亿元,增长149.1%。如南宁市青秀万达广场2012年12月开始正式预售,2014年12月结转预收款,2015年1月预缴企业所得税2.5亿元,同比增长1735%。
2.建筑安装行业节前集中结算促进增收。春节前,广西建工集团、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等建筑安装企业为了将工资及时发放到工人手上,加快了工程项目资金结算进度和税款缴库进度,促使1至2月全区建筑业地税收入同比增收4.53亿元,增长17.8%。
3.税收六项清理行动收尾效应促进增收。2014年下半年全区地税系统部署开展的六项清理清查行动收尾效应在今年一季度继续显现。如:继续开展各税种和零散税源清理,重点抓好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清收,一季度共清收入库税款10.9亿元;加大政府部门土地审批信息与税收数据分析比对力度,加强重大项目、各类园区和政府储备用地的耕地占用税清理,促进一季度耕地占用税同比增收7.4亿元,增长50.2%;持续加强资源税征管、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一季度资源税同比增收1.29亿元,增长49.7%;强化源头控管,重点加强购销合同、建安工程承包合同和产权转移证书等重点项目的印花税征管,促进一季度印花税同比增收2050万元,增长5.8%;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最大程度地压缩新旧欠税,一季度共清理入库欠税290万元。
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扩围调标翘尾因素促进增收。2014年下半年,自治区地税局组织力量对各地工矿区、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符合“扩围调标”条件的地区要求及时报批,各级地税机关扎实开展“扩围调标”扫尾工作;同时,自治区继续加快对工矿区的审定步伐,在2013年审定7个工矿区的基础上,陆续审定批复了桂平市龙门工业区等4个工矿区,努力开辟新税源。受此翘尾因素驱动,2015年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分别增收1.06亿元和2.04亿元,分别增长19.4%和44.7%。
5.战略性新兴产业效益提升促进增收。今年广西继续加大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力度,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效益提升,发展势头良好。受此带动,一季度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税收同比分别增长50.1%、25.8%、51.2%、21.9%和27.1%,增速明显高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制糖业等传统支柱产业,反映出我区工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
6.挖潜堵漏强征管促进增收。面对2015年经济增长放缓、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全区地税系统及早部署、精心筹划,继续组织力量“精耕”各税种管理,促进一季度组织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如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后续评估工作,促进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3.35亿元,增长18.3%;开展重点税源风险管理,挖掘重点税源增长潜力,促进一季度11672户重点税源地税收入同比增收7.63亿元,增长5.8%;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加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推广力度,促进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2.98亿元,增长12.7%;加大车船税代扣代缴力度,实现联网征收,促进一季度车船税同比增收6717万元,增长25.7%;积极稳妥推进南宁市、北海市“以地控税”试点工作,通过开展“以地控税”系统核查比对,促进南宁市和北海市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分别增收 4748万元和4172万元,分别增长83.8%和123.1%;继续巩固和健全存量房评估的长效机制,一季度通过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后征收税款3.46亿元,比评估前核增税款5289万元,增长18%。
(二)减收因素
1.传统支柱产业效益下滑导致减收。受经济持续下行、传统产业产能过剩影响,一季度,全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3%,已连续38个月呈下跌趋势。广西传统支柱产业铝业、煤炭业、有色金属产品价格持续下跌,销量减少,企业效益下滑,相关行业税收明显下降。如一季度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地税收入分别下降6.5%、6.9%和24.4%。
2.“营改增”翘尾因素导致减收。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区共有956户电信业营业税纳税人转为增值税纳税人,直接导致地税2014年减收约5亿元。2015年一季度,受“营改增”因素影响,电信业同比减收1.97亿元,下降99%,直接拉低一季度营业税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
3.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导致地税减收。今年以来,为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中央进一步加大对结构调整、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等方面的结构性减税力度。一季度,全区地税系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企业减免税款约9.82亿元。其中: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税款7.13亿元,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及小微企业优惠减免税款2.69亿元。
4.一次性因素减少导致减收。以契税为例,2014年一季度,梧州市地税局持续加强国有资产划转、土地转让等项目控管入库契税一次性收入3076万元,今年则无此项收入,直接导致梧州市2015年一季度契税收入同比减收6570万元,下降50.3%。受今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数量减少影响,一季度百色市、玉林市契税收入同比分别减收1451万元和3137万元,下降23.8%和29.8%。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影响地税收入增长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苏动力不足,地缘政治影响加重,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三期叠加”影响持续加大,广西经济继续延续去年以来的放缓态势,多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明显回落。如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仅增长7.8%、8.5%和0.8%,增速同比分别回落4.1、3.5和5.0个百分点。税收来源于经济,经济增速放缓,地税收入增长动力不足。
(二)房地产刺激政策效应不明显,重点税源增收乏力
2014年以来,为刺激房地产市场回暖,全国各地陆续松绑或取消限购,信贷政策持续出现松动,广西也相应出台了如实行北部湾经济区户籍同城化待遇、全面解除限购、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等政策,今年初,中央又出台了金融支持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但由于公众对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地产税开征等政策不了解或产生疑虑,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去库存化过程中,房地产政策刺激效果并不明显。2015年一季度,全区房地产投资同比仅增长4.5%,增速同比回落5.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同比分别仅增长7.6%和7.6%。受此影响,一季度纳入地税监控的2611户房地产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41.95亿元,同比仅增长0.85%,税收增长乏力。
(三)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影响银行业税收增长
自2014年11月央行降息以来,广西金融机构利率逐月下行。2015年2月,全区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77%,低于全国0.34个百分点,创35个月以来新低。银行存贷利差收窄,利息收入整体下降,受此影响,一季度银行业营业税同比减收1.87亿元,下降16.5%。受2015年3月央行再次降息政策的叠加影响,预计广西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将持续下行,虽然在央行降息降准的刺激下,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将有所扩大,但在短期内难以抵消利率下行对银行业税收带来的影响。
(四)“营改增”扩围时间不明,收入不确定因素加大
国务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2015年要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营改增”实施时间由国家择机出台,由于目前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全国财政收入压力较大,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仅增长3.9%,将拖延“营改增”的步伐。营业税是地税第一大税种,其收入占地税总收入的35%左右,约330亿元。由于“营改增”出台时间不明确,地税收入增长不确定因素增加。
(五)收入呈高开低走态势,地税收入难以持续稳定增长
一季度,我区地税收入各月累计增幅分别为14.6%、10.7%和9.8%,增幅呈出高开低走,逐月收窄的态势。收入增速全国排名和西部排名从1月份的第3位和第1位,分别后移至3月底的第7位和第3位,增长优势不断减弱。收入高开低走,增幅持续收窄,难以保持稳定增长。
四、下一步组织收入措施
(一)加大税源摸底排查力度,抓紧分解下达收入任务
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开展税源摸底排查工作,要逐个行业、逐个税种、逐户重点企业、逐个重大项目进行税源排查,详细掌握税收增长点。扎实开展税收分析预测,科学研判收入发展态势,及时分解下达收入指导性任务,确保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到征管人员。完善收入任务考核责任制,把实现税收预期目标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加强各税种管理,落实风险管理和源头管控的措施,加强一次性收入的征管,力争上半年组织收入达到500亿元左右,基本实现“双过半”,为全年收入任务完成夯实基础。
(二)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抓紧制定精准扶持措施
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准备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制改革任务,深度挖掘政策红利空间,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地税局出台实施的《支持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推动“三区统筹”协调发展若干税收政策及服务措施》,主动服务“双核驱动”战略和构建“三区统筹”格局,促进企业升级提质增效,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要按照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持、精准考核的“四个精准”要求,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减免税统计,为企业建档立卡,建立税收政策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识别到户、落实到户、问效到户、考核到人,真正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三)加大促产开源工作力度,抓紧挖掘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增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财税金融分析会议的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挖掘培育税收新的增长点,努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一是继续巩固和扩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扩围调标”工作,加强后续管理,努力开辟新的税源。二是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强化源头控管,形成新的增长点。三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特别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建立绩效奖励制度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代扣代缴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四是清理规范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清理不规范的越权减免税政策,增加税收收入。五是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依法灵活确定清算方式,做到应收尽收。六是为企业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出现亏损、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延缓3个月缴税,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七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发挥改革后稽查的拳头作用和整体合力,做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
(四)加大税收宣传月活动力度,抓紧开展法治地税各项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打连发、呈递进、造声势、提效果、严规范、促遵从”的要求,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依法治税和优化纳税服务;要深入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升级,统一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要深入拓展办税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同城通办、自助办税、免填单等服务,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办税服务;要继续深入开展涉税事项“先批后审、审管分离、办管分离”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减轻负担。要积极夯实法治地税基础,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清理,制定并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目录》和流程图,使落实权力事项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和涉税违法黑名单制度常态化;要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全面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五)加大督促检查问责力度,抓紧落实各项组织收入措施
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落实挂钩联系点工作制度,强化收入督查机制,及早部署开展第二季度工作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收入任务的分解下达、责任落实奖惩措施的制定、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收入质量和综合治税等情况,确保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组织收入工作中不积极、不作为的实行督办制度管理,对完不成任务又被查出管理不到位的征收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