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3年仍被查 钦州海洋局原副局长一审领刑11年
退休3年仍被查 钦州海洋局原副局长一审领刑11年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方小波)日前,钦州市中级法院对钦州市海洋局原副局长梁荣好受贿案一审宣判,这名退休官员因三年前伙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共同受贿400万元,领刑11年。
现年55岁的梁荣好2012年7月从钦州市海洋局副局长位上提前退休。
去年6月,钦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陆钦华接受组织调查,梁荣好与陆存在可疑账务往来,引起纪委注意。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梁荣好主动交代情况并退还赃款。去年9月,经自治区检察院批准,钦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梁荣好实施逮捕。
今年4月15日,钦州中院开庭审理梁荣好涉嫌受贿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0~2011年间,梁担任钦州市海洋局副局长期间,接受钦州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原副支队长、预审监管科原副科长黄一汉请托,与副市长陆钦华合作,各自利用职权,为钦州粤泰投资有限公司办证提供帮助,将该公司位于钦南区犀牛角镇的一块460余亩土地的海域使用证变更为土地使用证。
此后,梁荣好又找到陆钦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一家公司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给予帮助。前后两起利用职权办证,梁荣好与陆钦华共收受两名当事人好处费计400万元。
法院认为,梁荣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中,梁起积极、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案发后,梁荣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家属将全部赃款退出,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退赃400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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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近两年查办的职务犯罪中,类似梁荣好以退休人员领刑的案例并非个例,2013年以来已有至少两名退休官员被查办。
今年3月,钦州检方对退休15年的钦州市水利电力局(钦州市水利局前身)局长王群力立案侦查。检方查明,现年71岁的王群力2001年从水利电力局局长位置退下后不甘寂寞,2010~2013年期间,利用儿媳黎某某担任钦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原站长职务便利,与其同谋,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的好处费共计40万元。
记者近期从王群力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该案目前仍处审查起诉环节。
另一起退休官员被查案,同样发生在水利系统。2013年10月,钦州中院对钦州市水利局原副局长林秀兰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万元没收上缴国库的判决。
林秀兰2003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钦州市水利局副局长,2008年11月退休。因2005年春节在家中收受水利工程中标包工头一笔5万元好处费,于2010年被钦州纪委部门立案审查。
(蒋文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