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考核组对大新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绩效考评

30.12.2016  07:35

12日27日,以自治区农机局农业机械鉴定站副站长邱恒先为组长的考核组一行两人,在崇左市农机局彭坚局长、大新县人民政府黄宏武副县长以及县农机部门有关领导陪同下,对大新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绩效考核。

考核组先后深入该县桃城镇社隆、教礼、宝新、宝贤等村屯进行调研考核。考核组通过随机抽查10户受益群众,以进村入户、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具体了解该县农机购机补贴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效果。考核组对该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农机和财政部门加强配合,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好,加快大新的现代化农业建设。

据悉,2016年大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是36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50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15万元。截止2016年12月23日,该县使用补贴资金359.975万元,占任务的98.62%,完成了补贴资金使用任务;结算补贴资金332.93万元,占任务的91.21%,完成了补贴资金结算任务。各类补贴机具补贴情况为:轮式拖拉机37台,手扶拖拉机193台,微耕机  1231台,旋耕机54台,谷物收获机械31台,耕整机23台,中耕机械1台,培土机76台,粮食清洗机2台,田园管理机60台,秸秆粉碎还四机1台,总计1709台(套)。

今年以来,该县农机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美好乡村建设为目标,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整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求实创新,优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操作程序上,严格遵循“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程序,实行“先申请先补、后申请后补、补完为止”的办法;二是在补贴对象上,主要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大户倾斜,以及向旋耕、镇压、植保等复式作业机具和秸秆粉碎还田、育插秧、粮食烘干机具倾斜;三是在纪律要求上,严格遵守购机补贴“五项制度”、“三个严禁”等规定,严把补贴资格确认关、补贴信息公开关、补贴机具核查关、补贴资金兑付关,精心组织,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没有接到一起投诉,政府放心,农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