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09.01.2015  18:36

桂商电商发〔2015〕1号

各市商务局(委):

商务部定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9日举办2014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大额采购需求信息、区域特色农产品信息、优质农产品供应商和农产品信息等购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本次对接会要求对上报的商户信息实行实名认证:种养大户、经纪人需填写身份证号码,农业协会、企业及其他需上传营业执照图片。鼓励有条件的涉农用户通过全国平台“掌上农商”手机客户端快捷发布农产品购销信息和参与对接会。

(二)购销信息自2015年1月9日起,通过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购销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报送。

二、做好购销对接服务及成交情况核实工作

(一)各市要发挥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的作用,做好区域内的购销对接服务,并全面总结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情况,评估试点效果。

(二)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依托全国平台、党员远程教育网和1237120短信平台开展信息报送和购销对接服务,并做好购销对接会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认真核实成交情况,并及时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我厅。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动,请于2015年1月12日前报送我厅(见附件2)。对接会结束后,各市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进行总结,于2015年2月5日前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2.市、县2014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联络员名单 

 

2015年1月8日

 

(联系人:文全,电话:0771-2211896,传真:0771-2211727、221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