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依法履职 敢于担当 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砥砺前行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答卷,这是一种以民为本的情怀: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5件,审议地方性法规9件、通过5件,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1件,完成立法调研项目7个;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专项工作评议1次,开展执法检查7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5件;处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219件;依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3项;深入开展县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一件件法规的出台,一件件议案建议的督办,一项项监督的开展,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人们可以聆听到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中铿锵的足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大局意识,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不断发力,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持续用劲,在决大事议大事上依宪依法,在关注民生上用心用情,迈出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坚实步伐。
强化大局意识
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职,积极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南宁首位度作出了新贡献。
围绕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发力,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去年7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遇到的困难问题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全面分析,科学研判,主动作为,深化改革,勇于攻坚,善破难题,采取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同时,还通过各种形式,推进计划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助推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积极推动“美丽南宁”决策部署的落实。颁布施行违法建设查处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审议通过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等法规,着力为“美丽南宁”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在2013年成功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又对“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及时将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并加强跟踪督办,促进了“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
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与1号线同步实施工程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议案,并作出批准执行的决定,涉及建设资金380多亿元,为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促进了城市交通功能的完善。
强化为民情怀
推动民生问题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展导向、民生导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着力推动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民生问题的解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立法保障民生改善。审议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着力促进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功能;修订通过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着力规范交通秩序,促进城市畅通有序;开展汽车租赁管理和殡葬管理立法调研,探索完善汽车租赁管理、殡葬管理制度的新途径。
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强化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决算和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强化监督,推动政府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跟踪检查,推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创新代表工作载体,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全年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4人次,参加调研视察106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191人次,参加原选举单位活动851人次,参加代表述职150人次。
助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我市实施农民增收倍增计划和春耕生产情况、征地拆迁回建安置情况、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助推农民增收难、群众“入园难”、征地拆迁安置难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强化依法办事
推动法治南宁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工作着力点,强化依法办事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夯实法治南宁建设的基础。
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档案法、南宁市献血条例、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法、测绘法、科学技术进步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人民政府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其中政府规章9件、其他规范性文件26件,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2件;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指导检查,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两院”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了公正司法。
强化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人大常委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建设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会7次,举办法制讲座7次,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6期,形成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学习为基础,以党员干部学习为主体的学习教育格局。
健全法规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对常委会和机关的工作法规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制订、修订完善的工作法规制度共73项,极大地提升了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深入调查研究。去年,常委会领导注重在调查研究中思考工作,推进工作,创新工作,积极参加专题调研、立法调研、议案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调研、专题询问议题调研、代表年中年终调研视察等,全年累计形成调研报告66个,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南宁人大》、南宁人大网站和主流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去年,被《中国人大》、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人民代表报》等全国性报刊网站刊用的人大新闻宣传稿件达到80余篇;我市选送的《出租车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系列报道》首次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 (记者 杨 盛 通讯员 李建军)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