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改革释放巨大能量 新增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2014年广西新增基本单位情况浅析
2014年3月1日起,广西注册资本金改为认缴制、年检改为年报、“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等多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商事制度改革措施在全区全面铺开,充分地释放了蕴涵在民间的巨大资本活力,促成全年广西新增市场主体总数呈现了“井喷式”的增长,改革的成效在带动就业、促进结构调整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 基本单位迈入快速发展时期
2014年,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完善,我区基本单位迈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一)新登记注册单位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据基本单位调查统计,2014年全年新增基本单位7.48万家,比2013年增加2.82万家,增长60.5%。其中法人单位6.57万家,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0.91万家,分别占单位总数的87.8%和12.2%。 与2013年比,分别增长62.3%和48.6%。
分行业看,新登记注册法人单位增长较快的行业为建筑业,新增加0.27万家,增长2.3倍;房地产业,新增加0.34万家,增长2.2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增加0.13家,增长1.6倍(详见表1)。
新登记注册法人单位较多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制造业,全年新增法人单位2.16万家、1.13万家、0.71万家和0.52万家,分别占新增法人单位总数的32.8%、17.2%、10.8%和7.9%。
表1 2014年按行业分组新增单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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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增减% | |||
单位合计(万个) | #:法人单位 | 单位合计(万个) | #:法人单位 | 单位合计 | #:法人单位 | |
一、按行业分组 | 7.48 | 6.57 | 4.66 | 4.05 | 60.5 | 62.3 |
农、林、牧、渔业 | 1.15 | 1.13 | 1.36 | 1.35 | -15.8 | -16.5 |
采矿业 | 0.06 | 0.05 | 0.03 | 0.03 | 81.2 | 87.0 |
制造业 | 0.55 | 0.52 | 0.27 | 0.25 | 107.2 | 107.6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0.03 | 0.02 | 0.01 | 0.01 | 114.5 | 116.9 |
建筑业 | 0.33 | 0.27 | 0.11 | 0.08 | 193.6 | 232.2 |
批发和零售业 | 2.55 | 2.16 | 1.40 | 1.13 | 81.7 | 91.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0.23 | 0.16 | 0.09 | 0.06 | 147.7 | 158.0 |
住宿和餐饮业 | 0.13 | 0.11 | 0.07 | 0.06 | 80.3 | 86.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17 | 0.13 | 0.06 | 0.05 | 163.6 | 161.7 |
金融业 | 0.11 | 0.08 | 0.07 | 0.04 | 61.3 | 111.7 |
房地产业 | 0.40 | 0.34 | 0.14 | 0.11 | 188.9 | 217.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0.80 | 0.71 | 0.36 | 0.31 | 125.3 | 129.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0.28 | 0.23 | 0.14 | 0.12 | 93.7 | 94.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0.04 | 0.04 | 0.03 | 0.02 | 66.9 | 65.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0.15 | 0.13 | 0.08 | 0.07 | 79.3 | 77.9 |
教育 | 0.18 | 0.18 | 0.11 | 0.11 | 60.4 | 63.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0.04 | 0.04 | 0.08 | 0.03 | -53.6 | 21.5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0.08 | 0.07 | 0.05 | 0.05 | 57.5 | 63.7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0.23 | 0.21 | 0.19 | 0.18 | 18.8 | 18.3 |
( 二)七成以上的新增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
商事制度改革对现代服务业带动作用明显,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增单位中,第三产业5.50万家,占全部新开业单位的73.5%,比2013年增长87.9%。其中,法人单位4.70万家,增长98.1%。在第三产业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新增法人单位2.16万家,占全部新增法人单位的32.8%;现代服务业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增法人单位0.71万家,占10.8%;电子信息、科学研究、软件等新增0.36万家,占新增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7.6%。
第一产业新增法人单位1.01万家,与2013年比,减少0.30万家,下降22.8%(详见表2)。
表2 2014年按产业分组的新增法人单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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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个 |
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2014比2013增减% | ||
| 法人单位 | 比重% | 法人单位 | 比重% | |
按三次产业分组 | 6.57 | 100.0 | 4.05 | 100.0 | 62.3 |
第一产业 | 1.01 | 15.4 | 1.31 | 32.3 | -22.8 |
第二产业 | 0.86 | 13.1 | 0.37 | 9.1 | 133.9 |
第三产业 | 4.70 | 71.5 | 2.38 | 58.6 | 98.1 |
(三)私营企业成为带动新增单位高速发展的最大引擎。
从单位机构类型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私营企业占绝大部分,全年新增企业类型单位6.79万家,占新增单位的90.1%。其中,新增法人企业5.91万家,占89.8%,与2013年比,增长66.9%。
从企业类型看,私营企业高速发展,成为全区新增基本单位的主力军。在全区新增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法人单位3.62万家,占新增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61.3%。随着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已经成为全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主导力量。
(四)新增单位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活跃的区域。
从各地区新增法人单位数量来看,南宁,柳州和桂林三个经济总量占全区前三位、市场发展较活跃的地区新增单位数之和占全区的38.5%,分别为1.02万个、0.70万个和0.81万个,分别占全区新增法人单位总数的15.5%、10.6%和12.4%。
与2013年比,14市新增法人单位全面增长,其中以倍数增长的有北海市新增0.47万家,增长1.8倍;贵港市新增0.46万家,增长1.1倍;贺州市新增0.32万家,增长1.1倍(详见表3)。
按地区分组新增法人单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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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个 | |
地区 | 2014年 | 2013年 | 增减% | |
法人 | 比重% | |||
合计 | 6.57 | 100.0 | 4.05 | 62.3 |
南宁市 | 1.02 | 15.5 | 0.73 | 39.8 |
柳州市 | 0.70 | 10.6 | 0.46 | 51.1 |
桂林市 | 0.81 | 12.4 | 0.41 | 97.4 |
梧州市 | 0.36 | 5.5 | 0.34 | 4.7 |
北海市 | 0.47 | 7.2 | 0.17 | 185.5 |
防城港市 | 0.19 | 2.9 | 0.11 | 75.8 |
钦州市 | 0.34 | 5.1 | 0.18 | 88.3 |
贵港市 | 0.46 | 7.0 | 0.22 | 108.2 |
玉林市 | 0.55 | 8.4 | 0.39 | 40.9 |
百色市 | 0.59 | 8.9 | 0.32 | 81.4 |
贺州市 | 0.32 | 4.9 | 0.16 | 105.1 |
河池市 | 0.28 | 4.3 | 0.26 | 8.7 |
来宾市 | 0.23 | 3.6 | 0.16 | 45.5 |
崇左市 | 0.24 | 3.7 | 0.14 | 76.1 |
梧州和河池市新增基本单位增长较慢,2014年两市新增法人单位分别为0.36万家和0.28万家,与2013年比,分别增长4.7%和8.7%。
(五)新增单位吸纳就业人员逾4万人。
2014年新增法人单位吸纳就业人员4.21万人,与2013年新增单位就业人员比,增加14.1%。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就业不降反增,对于稳定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改革的全面深化助推了企业做大做强
以行政审批制度纵深改革为主题,以工商管理“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为主要标志,以企业结构更趋于科学合理、更适应市场竞争为目标,广西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践,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强化了对新注册登记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工作,全面助推了企业做大做强,2014年全年新建(投产)达到规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有670家,占全年新增加规上企业单位数的38.0%。与2013年比,新建(投产)达到规上统计标准的企业增加74家,增长12.4%。其中,工业154家,建筑业36家,批发零售业70家,住宿餐饮业4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44家,服务业企业21家。其中有广西华盛集团露塘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擎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西铭玉物业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亿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倡导大众创业、全民创新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企业创业创新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全区新登记的市场主体约4成业主联系不上。
2014年,在工商等行政部门登记的新注册单位近12万家,但在统计调查登记时,有约4成企业的业主由于电话不对,登记注册地址变更、经营地址不详而无法联系上,而去年新登记的市场主体仅有约60%保持经营活跃状态。
(二)外商投资企业持续减少。
外商投资企业继2012、2013年这两年的下降后,继续下降,从企业登记注册情况看,全年新增外商投资法人单位24家,与2013年比,减少10家,下降29.4%。同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也极为低迷,与广西对外开放的重要地位和国家的预期形成较大反差,全年新注册登记法人单位19家,与2013年比,减少10家,下降34.5%
(三)企业专业人才匮乏,缺少销售渠道。
大部分小微企业员工多为周边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未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导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发展方向。同时,新设立企业由于资源有限,缺少销售渠道。我区多数小微企业由于自身产品的特殊性,多存在销售市场窄、销售渠道少等问题。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资金保障乏力。
小额担保贷款因受担保基金及发放比例的影响,随着借贷企业数的增多,现有的贷款金额远远不能满足借贷者的需求。例如武宣县春天木业有限公司,为该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的实木板产品销量没有问题,但由于建厂前期投入较多,企业贷款没有保证,今年的生产和销售受到严重制约。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营活跃状态。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潮、创业潮”,万众创业将成为经济引擎。在新注册创业的单位中,90%以上为小微企业,为此,各级政府和部门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引导、帮助小微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切实消除政策落实中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让政策利好充分转化为企业的效益,帮助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渡过难关,全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壮大;同时,要对新的企业的贷款实施各种帮助、降低流通环节的费用、控制物价、减免税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政府采取政策促进人才的流动和带动消费并开放民间融资渠道,促进企业保持和提高经营活跃状态。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的工作思路。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决不能“捡到篮子里就是菜”,要坚持“是菜就要挖到篮子里”。要走出去,宣传自己,推介自己。又要积极招商引资,以存量引增量,以资源引资金,以市场换技术,实现借力发展。当前,沿海发达地区资本、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全区各类企业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发展。
(三)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好创业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应该在新一轮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改革浪潮中,牵头做好培训保障,提供基本创业技能。针对部分人员想创业,但又缺乏创业能力和技能的问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班。以聘请优秀企业家、自主创业者进行授课,组织人员参观优秀民营企业,通过现场的言传身教,切实激励他们的创业能力,争取创业一人成功一人,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提供优惠政策,吸纳优秀在校大中专毕业生,做好人才引进,切实落实好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四)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尽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鼓励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的业务创新,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资金、技术等难题,增强企业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