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对2016年度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05.12.2016 21:46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强化对统计执法的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推进依法治统,11月25日,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各市统计局法规科长及部分县(区)统计局的统计执法骨干对2016年度立案查处并已结案的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
2016年,我区各级统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一年来,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共对2960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依法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优化了统计工作环境,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依法统计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次统计案卷评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及自治区统计局有关规定,采取分组交叉方式对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评审:一看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看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看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看处罚依据,审适用条款;五看权利义务,审案件有无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六看处罚决定,审案件处罚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七看处罚履行,审案件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看整理归档,审案卷是否规范,并对案卷质量现场打分,再集中点评。案卷评查表明,今年的统计违法案件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提升。通过评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交流经验,相互学习,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完善和规范统计行政处罚案卷。
本文来源: 统计局
05.12.201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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