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召开2016年度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12.09.2016  21:47

2016年9月6日,兴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兴安县政府大会议室组织召开2016年度落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兴安县副县长吕忠荣、县食安办主任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志谋出席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工商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城管大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以及市场开开办方负责人。

吕忠荣副县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市场开办方按照新《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市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把关工作。同时,对相关单位提出要求,在年内建成一个“示范农贸市场”。会后,吕副县长代表县食安委与市场开办方签订承诺书。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求,以最严格的监管依法落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拟稿人:谭琴、胡忠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