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17.12.2015 01:5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日,广西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联合印发《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桂财综〔2015〕68号,以下简称《收费目录》),公布截至《收费目录》印发之日仍在执行的中央和自治区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单独编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对小微企业免征的项目以及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和调整的项目进行了单独标注。《收费目录》在广西财政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对外公布、滚动更新,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随时获取最新的收费项目信息。
本年度收费目录在《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及《2014年度广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除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名称、主管部门、资金管理方式和收费依据外,特别将全国性收费项目和地方性收费项目按部门整合编入一张表格,并注明收费项目的设立级次,优化编排结构,方便读者按部门快速查询收费信息,提高收费目录的易读性。
按照规定,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各执收单位要在《收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执收项目清单,通过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信息报送:综合处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7.12.2015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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