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17.11.2014  11:25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233号)文件要求,我委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委制定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南发改办公﹝2014﹞8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并通过落实措施和工作保障确保该项工作完成。
      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等,1至10月份,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032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47条,在《南宁日报》发布重点信息23条,在《南宁晚报》发布重点信息11条,在《南国早报》发布重点信息6条,在《当代生活报》发布重点信息4条。

      (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委门户网站公开。现因机构改革,并且南宁市和自治区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新的政策仍处于编制阶段,还未正式出台,我委将待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及时修订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   
 
      (三)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我委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在委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我委以及二层的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四)推进投资贸易信息公开
      我委及时将可公开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批复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批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在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我委及时整理了职责所有涉及到的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等领域相关政策,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 12 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9号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海关总署2008年第65号公告》(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等目录商品税号)、《南宁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等7条在委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为了进一步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投标工作,规范我市发展改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我委制定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规程》,也明确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此外,今年由我委牵头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进行、阳光操作和管理规范。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编写不及时,错失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期,使得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社会普遍关注和监督。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量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过于流水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当前我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大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我委将通过各种媒体和相关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重要事件的发布要及时、公开、透明,特别是对公众高度关注的医改、教育等民生问题的权威信息。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我委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考评机制,办公室将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督查,按月度发布进行报告,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