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定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

30.11.2016  02:03

为全面提升尾矿库本质安全,防范尾矿库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安监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水利厅共同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

该方案全面分析了我区当前尾矿库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治理责任,提出了治理目标和工作进度,要求各市按照制定的尾矿库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从2017年1月开始,由安监部门牵头,发改、工信、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危库、险库、病库、“头顶库”、“三边库”和无主尾矿库等重点项目治理工作。

到2018年底,全区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病库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没有危库、险库,病库控制在50座内;“头顶库”、“三边库”安全环境风险可控;尾矿库闭库率、复垦利用率、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尾矿库数量明显减少。

(监管一处 周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