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完成2016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

28.02.2017  14:07

2月15日至2月16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农委、统计局组成检查组,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对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检查后初步评价,宾阳县、马山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工作被评定为优秀,上林县、横县、隆安县、武鸣区、兴宁区、西乡塘区、青秀区、江南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定为合格。同时,南宁市根据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完善了各类台账,填写附表,做好相关文本及各类统计,形成了南宁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报告和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报告,于2月17日报送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因为今年是抽查年,自治区不对南宁市进行实地抽查,至此,南宁市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南宁市将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