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和编制说明
23.07.2015 18:3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报表体系,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和编制说明,在对自治区本级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部门预算报表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增加《基本支出预算表》。根据新《预算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结合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际,增加《基本支出预算表》,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编列至款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是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有关内容。根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全口径预算的工作要求,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中增加全口径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内容,反映部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支出情况。
三是将《自治区本级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补助市县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调整至部门预算附表。根据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关于进一步精简报表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原则,将《自治区本级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补助市县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调整至部门预算附表,不再随部门预算上报。
信息报送:预算编审中心 编辑:邓先亮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3.07.201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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