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部署开展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5〕143号),部署开展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通知》强调,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坚持保工资、保中央和自治区稳增长措施、保民生政策的落实,优先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推进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逐步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通知》提出,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四是做实项目库,创新项目管理;五是规范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六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七是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规范性;八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九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预算编制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在编报安排每一项预算资金时,都要着眼于使用绩效,着眼于接受人大审查和审计监督,着眼于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编报的预算要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把有限的财力真正安排用于急需开展的工作和事业发展上,确保各项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三是预算编制说明的内容要按照《自治区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中规定的格式编写,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依据充分。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报送各项材料。
信息报送:预算编审中心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