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印章刻制有望纳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新华网南宁7月5日电(王扬) 企业印章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管理事关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秩序。广西公安部门建议将企业印章刻制纳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印章刻制管理是公安治安特行管理的范畴,目前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交刻制申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这与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所需的材料基本相同。”广西公安厅副厅长梁宏伟在7月5日举行的广西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成员会议上指出,企业办理刻章过程涉及公安和工商部门,程序交织繁琐,行政成本居高不下。
根据广西公安部门的建议,应将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与公安部门印章刻制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工商部门实时将新设立企业信息推送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收到信息后即开始启动刻制印章的内部流程;承担印章刻制业务的印章企业前置工商部门窗口旁进行配套服务,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向印章企业支付刻章费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由印章企业负责发给印章,公安部门再将企业刻制印章信息推送给工商部门,如此一来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梁宏伟说,将企业印章刻制纳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次申请、一口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信息互认、档案共享”,不仅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负担,降低行政成本,还将有效遏制假冒印章及利用假冒印章进行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
来自广西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前期“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及行政减权放权改革,今年1—6月广西新设立市场主体20万户,截至6月底实有各类企业达到56.4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1.3%。目前,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汇集240多万户市场主体信息,上半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736户,在公司登记环节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任职申请1003人次,初步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