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立:五点意见促广西加强与“10+6”区域内各国经贸政策和发展规划衔接
新华网南宁4月28日电(记者翁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联络办公室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承办的东亚投资研讨会于4月28日至29日在广西南宁举办。
此次研讨会主题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投资合作,促进共同发展”,这是东亚商务理事会合作机制框架下首次在广西举办的研讨会。来自东盟国家、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13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国际组织、驻华使节、商协会、学者和工商企业代表200余人参会。自治区领导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中外贵宾。
在4月28日研讨会开幕式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蓝天立致欢迎辞。蓝天立介绍,进入新世纪以来,广西坚定不移贯彻实施我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政策以及“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充分发挥沿海沿边地理人文优势,积极利用国家赋予的各种优惠和鼓励政策,扩大开放,深化与东盟国家、东亚南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取得了卓越成效。2014年广西对外贸易总额405.5亿美元,十年来年均增长25.2%,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其中与东盟各国贸易额198.9亿美元,十年年均增长33.5%,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十年均增长分别为5.5%、9.3%、19.7%、7.4%和3.3%。
蓝天立表示,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携手建设命运共同体,得到了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在这一框架下,中央政府赋予广西新定位,即充分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区位优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中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为实现这一新目标,广西愿借助东亚商务理事会机制和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加强与“10+6”区域内各国经贸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衔接,共同推进投资合作与贸易发展,实现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共赢。
为此,蓝天立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加快广西国际大通道建设,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广西沿海港口吞吐能力超过2亿吨,正在推进与东盟47个港口的互联互通。迄今广西已建成高速铁路1500公里,与东盟9个国家和日本、韩国开通了空中航线,与越南开通了客货运直通车,建成运营了钦州保税港区和凭祥综合保税区。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加强与域内各国陆海空的互联互通,完善立体交通物流链的建设,共同促进并尽快实现货物、人员以及车辆“一体化”的便利化通关。
二是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升级发展。2013年12月,中国国务院批准广西、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赋予跨境人民币结算、开展与东盟国家人民币双向贷款试点等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鼓励在跨境金融业务创新和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交易、结算、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进行试点。目前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在全国8个边境省份中排名第一。广西希望与各方加强金融合作,充分利用好中国中央政府给予的跨境金融政策,共同构建适应“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现代金融合作平台,为域内贸易和投资的扩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支撑。
三是积极发挥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广西将充分发挥东亚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联络办公室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的作用,不遗余力地为东亚商务理事会机制建设做好服务,促进区域国际合作机制平台的发展和完善,更好地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打造命运共同体,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共赢发展。
四是深化产业合作。广西将一如既往重视加强和珍惜与域内各国经贸合作的机会,积极促进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鼓励广西优势产业“走出去”合作发展,鼓励吸引域内国家优势产业到广西投资兴业,推进双方优势产业的互补发展,共同开发东亚乃至世界市场,实现经贸可持续繁荣发展。
五是构建“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圈。广西将继续积极推进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与东盟、东亚、南亚各国的合作,结合园区开发、项目建设与港口合作,共建友好城市群。打造跨国边境游、泛北部湾“海上丝绸之路”海上游精品旅游线路。加强科教文卫体交流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以此扩大科技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