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方便快捷
今年7月初,钦州79岁的庞先生一家到西双版纳旅游。7月6日,他突感不适,家人随即将其送到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急诊,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冠脉综合征。入院后,庞女士与所居住城市社保局电话联系,了解办理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相关手续。社保部门在审核其入院记录,认定庞先生符合异地急诊住院条件后,及时在社保业务信息系统给庞先生办理了异地急诊备案手续,备案信息上传广西和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庞先生总医疗费用6864.65元,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672.3元,个人支付2192.35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全面推进全国医保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工作。截至7月13日,全区14个市、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全部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232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其中自治区级13家、市级71家、县级及以下148家,覆盖全部市、绝大部分县和部分乡镇;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系统成功结算21例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作为就医地13例、作为参保地8例;结算金额58.13万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37.39万元,基金支付率64.32%。
自2015年以来,广西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购药,为广西推进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17年6月底,广西“一卡通”服务范围涵盖门诊、住院、转诊、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等项目,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离休干部医疗等保障人群,覆盖至乡镇(社区)卫生院,全区互联互通的定点医院2335家、定点药店4279家,分别占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92.07%和94.52%;结算205.11万人次,结算金额19.79亿元,其中各项基金支付14.72亿元,基金支付率达74.38%。
为了让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广西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可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1.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异地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向参保地社保局填报《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并在广西和国家公布的可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异地直接结算。2.异地急诊的人员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把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入院记录》发送至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可异地直接结算。3.异地转诊的人员凭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审核表》,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直接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