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召开全区农普工作会议

28.11.2016  15:06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农普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农业普查工作再做进一步动员、部署,11月18日上午,广西召开了全区农普工作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巡视员黄卫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自治区农普办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石日灿主持。

会上,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主要从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两员”选调、培训以及各项业务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与建议等方面汇报了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随后,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巡视员黄卫东就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作了介绍,并回顾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针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二是倒排工期,切实按照国家普查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四是切实贯彻落实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周光华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各级政府对农业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统计部门扎实工作,付出艰苦努力的结果。

周光华对下一步工作强调: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业普查,十年磨一剑,不仅是关系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自治区政府今年强调和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农业普查有利于摸清全区“三农”新家底,全面反映“三农”发展成果;有利于找准全区“三农”发展差距和短板,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有利于全面反映全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加快农业农村发展转型升级。

二是把握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入户登记前各项准备。 首先,准备工作要更加精细化。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研究,分别制定各自的工作推进方案,特别是要抓好“两员”选聘和培训。按照自治区农普办的估算,这次普查全区大约需要30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选聘好如此庞大人员队伍,难度很大。各地各部门要开拓思路,多渠道选调,确保“两员”到位。这次普查要求普查员使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入户登记普查数据,这对“两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要从实战出发,加强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普查专业队伍。另外,普查经费、普查物资等其它准备工作也要按照精细化要求落实好。其次,组织实施要更加精准化。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直接服务于全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今年是各级地方政府换届之年,一定要确保农业普查有专人专管,确保思想不松、担子不卸、投入不减、工作不断,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确保各地都能按照全区统一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和操作规范有序推进。二要明确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调动和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全区一盘棋整体推进。三要加强督导,抓好工作落实。整个农业普查时间跨度长,步骤环节多,工作任务重,一定要注意克服松懈厌战情绪。自治区、市两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普查工作督导机制,围绕重点工作,抓住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问题,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指导。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对于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反馈,同时也要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扎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一要抓好主流媒体宣传。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在黄金时段、重点版面刊播农业普查宣传片、宣传画、政府通告、领导访谈、普查动态、知识问答、倒计时等内容,宣传农业普查,传播政府声音。二要抓好户外公益宣传。在普查区、普查小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专栏、墙报板报、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普查知识和政策法规。三要抓好新媒体宣传。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短信等手段,向农民朋友推送新年祝福和普查知识、新闻稿件、图片、图解、动画等内容,运用新媒体,讲好普查故事。四要抓好部门宣传。利用部门资源,发挥部门优势,在部门网站、信息平台和服务窗口宣传农业普查,形成齐抓共管、横向联动的宣传格局。五要抓好面对面宣传。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作用,调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向每个被调查对象发送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答疑解惑,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六要抓好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对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线索,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

四是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 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组织普查工作。要注重教育和引导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如实填报数据;对于普查获取的信息资料,要严格限定于农业普查,决不能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对少数经过反复宣传教育仍然故意不报或瞒报、虚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向广大普查对象做出郑重承诺,依法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信息资料秘密,对于违反承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相关领导同志不得自行调整和修改普查数据,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

各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统计局局长、农普办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唐旭和自治区农普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