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厅改革探索中激发耕保活力

21.01.2015  11:16


在隆安县粒粒谷生态农业园光伏大棚区,一位农民正在操作拖拉机进行耕作。  范雁阳 摄

      201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首次明确要求各地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显示出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广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严防死守保护耕地为重点,切实守住耕地红线,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创了耕地保护的崭新局面。
      落实目标责任,严防死守耕地红线
      201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积极完善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机制,不断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目前,国土资源厅已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修订)》(审批稿),并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与此同时,国土资源厅实行了年度耕地占补计划单列下达,确保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有序推进。对项目用地因缺乏水田占补指标暂时不能落实“占水田补水田”的,在补充旱地指标后,由当地政府承诺在2年内完成“旱改水”补充水田和提升耕地质量的,国土资源厅予以通过占补平衡审查,从而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截至目前,广西耕地面积为442.52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广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1.19万公顷,比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年度耕地保护任务424.64万公顷多17.88万公顷,超额完成了全区耕地保护任务;全区基本农田面积达到了366.65万公顷,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360.2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创新土地整治模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近年来,国土资源厅在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整县推进、扶贫土地整治和农民自发土地整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在整治模式上大胆创新,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广西经验”:一是土地确权,二是“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
      据了解,2014年以来,广西已立项实施两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把竞争机制引入土地整治,是广西实施整县推进土地整治战略的又一创新举措。通过竞争性立项批复21个县(市、区),669个项目,总投资66.78亿元,立项规模339264.9公顷,预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69 256.7公顷。其中,第一期整县推进重大工程立项涉及南宁市江南区、邕宁区,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灌阳县等8市9县(区),总实施规模 12.87万公顷, 共280个子项目,总投资约25.4亿元,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10万公顷。
      截至目前,国土资源厅共安排“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各市县申报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项目共252个,完成土地平整面积1.06万公顷,完成路、沟、渠等配套工程量33.59万米;全区“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已达5.3万公顷,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完善政策,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2014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地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可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业建设,违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得益于政策的支持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统筹推进,通过土地的集中治理和集约化经营,改变了以往农业生产中种植粗放、田间管理不科学、良种退化、病虫害严重、器械化水平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差等老大难问题,从而使农业种植户提高了科技意识和种植水平,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数质并重,新常态下寻求新突破
      下一步,国土资源厅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上现有的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严格实施《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大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承诺落到实处,在总结1个建设项目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的基础上,再安排1个县(区)开展耕作层表土剥离试点工作;抓好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加快制定耕地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后备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