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 关于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桂文党组发〔2016〕3号)

11.03.2016  18:45

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广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厅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厅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黄  宇 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文化厅全面工作,主管厅办公室和人事处。

顾  航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负责机关行政、政策法规、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科技、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重点工作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分管文化产业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督察处、政策法规处、重点督查与绩效考评办公室、广西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广西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广西文物商店、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文化厅医务所,协助分管厅办公室工作。

严  霜 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人事教育、公共文化、文化市场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公共文化处、文化市场处、广西文化稽查总队、广西图书馆、广西群众艺术馆,协助分管人事处工作。

唐正柱 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艺术创作生产、群众艺术、机关党委、文化宣传信息、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扶贫工作。分管艺术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广西戏剧院、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文化宣传信息中心。

联系广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晓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广西戏剧院、广西图书馆。

朱创伟 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计划财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艺术创作、后勤保障、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对外文化交流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广西艺术学校、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自治区审计厅派出文化体育新闻审计处。

谢日万 副巡视员

协助顾航副厅长负责文物保护、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

陈  菊 副巡视员

协助顾航副厅长负责重点工作督查和绩效考评等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       

2016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