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24.12.2015  17:53

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一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经选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当选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当选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大会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重大案件线索筛查和协查督办,围绕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金融等新型消费领域,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营造有利于扩大内需的良好环境。此外,对消委会发起的消费社会监督工作和提供的意见建议要积极参与、表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研讨会要邀请消委会代表出席,对消委会转办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和反馈,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张虹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消委会、工商部门妥善化解了南宁、桂林、钦州、玉林、百色等五市劣质汽油群体投诉案、南宁奔驰汽车爆缸案等一系列引发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

据了解,全区各级工商、消委会积极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一会两站”,实现了城乡维权均等化服务,做到了“小事维权不出村,一般维权在乡镇,较大维权在县局”。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一会两站”17232个,覆盖率达到97.8%,各级消委会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53.27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5亿元,解决率达97.06%,接受消费者咨询230.3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