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广西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工作联席会议

25.05.2015  21:27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推动广西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开展,2015年5月2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广西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巡视员,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莫桦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杨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兼稽查局局长)黎海君出席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文明办、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总工会,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民航广西监管局、南宁铁路局等23个单位相关业务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莫桦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上,莫桦强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六大核心工作”、“五个突破”和“十个落地”出发对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最后,对近期亟待完成的广西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工作提出了重要工作要求。   会议现场       会上,杨辉、黎海君分别对广西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措施工作作了情况说明。按照《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的要求,各参会单位就《广西贯彻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反馈意见并进行现场讨论。

(文/廖悦,图/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