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现“两个翻番”目标的思考

18.11.2015  09:5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党中央对全面小康社会更新更具体的描述。从广西“十二五”以来的发展情况以及我局对“两个翻番”指标测算的情况看,实现“两个翻番”目标是有可能的,但也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一、“十二五”以来广西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水平状况

十二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经济增速高于全国。 2014年,广西生产总值达到15673亿元,比2010年翻0.7番,“十二五”前四年年均增长10.6%,高于全国2.5个百分点。人均水平实现新突破。2010年,广西人均GDP突破20000元达20219元;2013年又突破30000元达到30588元, 2014年达33090元,是2010年的1.6倍,“十二五”前四年年均增长10.5%,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 广西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7.5:47.1:35.4调整为2014年的15.4:46.8:37.8,第一、二产业比重明显降低,第三产业比重明显提高。工业化率由2010年的2.3%提高到2014年的2.5%,广西步入工业化中期向中后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达到46%,比2010年提高6 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 2014年,广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57元,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为13532元,是2010年的1.4倍(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下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669元,农民可支配收入为8683元,分别是2010年1.3倍和1.5倍。“十二五”前四年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为6.9%,农村居民为9.8%,分别低于全国1.0和0.3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201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6(农村为1,下同),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为3.76、3.60、3.54、3.43,呈逐年缩小态势。

二、 实现“两个翻番”目标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广西属于后发展欠发达地区的区情没有改变,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内生动力不强、市场活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贫困人口多、面广、程度深,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将伴随新常态出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困难更多,挑战更严峻。

一是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增大。 我国仍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的调整远未到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加大,经济内生动力减弱。广西经济经历“十五”时期10.8%,“十一五”时期13.9%,“十二五”前三年11.2%的高速增长,2014年回落到8.5%,回落幅度大于全国。“十三五”期间经济将继续呈现趋势性放缓,这对广西经济增长形成严峻挑战。

二是 经济转型升级更为复杂。 2014年广西三次产业结构为15.4:46.8:37.8,与全国的9.2:42.6:48.2相比,第一产业比重高6.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高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低10.4个百分点。广西第一产业比重仍然偏高,资源型产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传统优势产业面临困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科技进步、劳动素质和管理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经济增长更多依赖投资拉动,更多依赖资源消耗和廉价劳动力带动。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更多关注质量和效益,产业发展将经历无法避免的阵痛,经济转型升级面临严峻挑战。

三是解决 脱贫 问题、发展不平衡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广西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但贫困人口多,居民收入与全国差距继续扩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广西仍有538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总量在全国排第5位,贫困发生率排第8位,大部分贫困人口生活在石漠化地区、大石山区,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任务十分艰巨。从全国差距看,广西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的差距从2010年的2957扩大到2014年的6746元。从城乡差距看,2014年广西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为1)为3.26,高于全国0.51个百分点。从区域差距看,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南宁市为27075元,比最低的河池市高571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桂林市为9431元,比最低的河池市高3708元。

三、到2020年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测算

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翻番”目标,我们测算广西要实现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十三五”时期GDP需年均增长4.5%以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需年均增长5.2%以上。

(一)广西GDP翻一番,“十三五”时期GDP需年均增长4.5%以上。 2010年广西GDP为9570亿元,到2020年翻一番,按可比价计算总量需达到19140亿元,现价需达到23107亿元(预计“十三五”时期GDP年均价格指数为102.1%),如果今年GDP增速达到8%的目标,那么“十三五”时期GDP需年均增长4.5%以上。

(二) 广西GDP翻一番,按可比价计算人均GDP可达到38368元。 到2020年GDP翻一番达到19140亿元(可比价,下同),如果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8‰,那么人均GDP为38368元,比2010年翻0.92番。人均GDP占全国的比重为67.3%。比2014低8个百分点。

(三)广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十三五”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可比价计算需年均增长5.2%,按现价计算需增长8.3%。 2010年,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9551元,到2020年翻一番,按照可比价格计算需达到19103元,按现价计算达到25111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分别5.2%和8.3%。

支撑条件是: 一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不变价为3.4%和6.9%,现价为6.5%和10.1%;二是城镇化率为51.3%;三是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

(四)广西要达到全国翻番的水平,“十三五”时期GDP需要年均增长13%。 全国GDP翻番,到2020年人均GDP可达到57000元,如果广西人均GDP要达到全国的水平,那么“十三五”时期GDP需要年均增长13%,人均GDP需要增长12%。

(五)居民收入要达到全国翻番的水平,“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需可比价增长11.0%,现价增长14.3%。 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翻番,到2020年人均收入可比价为25016元,现价为32844元,如果广西居民人均收入要达到全国水平,那么“十三五”时期需年均达到可比价为11.0%,现价为14.3%。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9.1%和12.8% (城镇化率为51.3%;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

四、推进“两个翻番”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广西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缩小广西与全国、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实现“两个翻番”的目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保持高于全国的发展速度。 广西与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主要差距,归根到底还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必须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保持高于全国的平稳较快的发展速度。2014年广西生产总值为15673亿元(当年价),在全国排19位,占全国的比重仅为2.5%。人均GDP 为30197元(当年价),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75.3%,在全国排27位,与全国然有较大差距。广西要缩小与全国的差距,“十三五”时期广西GDP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0%以上,人均GDP达到7.1%以上。

(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2014年广西城镇化率为46%,全国为55%,广西低于全国9个百分点,差距也是潜力。要推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解决三个1亿”措施的落实,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到2020 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增加600万人以上,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0%以上,发挥好城镇化对全面小康社会、对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作用。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让农民既能够“进得来”城市,也能够在城市“立得稳”“过得好”。 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镇化规划建设水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 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实抓到位,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 现在 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5年左右时间,广西仍有538万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扶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坚持精准扶贫,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的扶贫工作机制。要继续对扶贫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投入更多资源、创造更好条件。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扶贫成本极高的贫困群众,要尽早实施搬迁脱贫。要加强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帮助贫困地区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努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坚决落实《2020年广西扶贫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全区贫困人口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降至8%以下,确保贫困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不掉队。

(四)努力增加居民收入, 着力改善民生。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必须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落脚点。一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等职责,持续增加财政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二是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与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机会。三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相互衔接,加快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升级统筹,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四是努力增加居民收入。依靠科学技术调整农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必须抓紧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者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力争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25000元(2010年可比价),在收入翻番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