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将开展寻找“红盾之星”活动

04.05.2015  18:54

转载4月29日广西新闻网报道《广西工商系统将开展寻找“红盾之星”活动》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9日讯(记者韩倩 通讯员杨彪)4月29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全区工商系统寻找广西“红盾之星”动员视频会议,主要部署寻找广西“红盾之星”工作。

据悉,本次寻找广西“红盾之星”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全区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展现“红盾精神”和新时期工商队伍良好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带动作用。活动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全区各市、县(区)工商局通过多种形式发动干部职工参与评选,以自荐、个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红盾之星”候选人:

1.自荐:全区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可进行自我推荐。在广西红盾网(外网)、广西工商政务资源信息网(内网)下载并填写广西“红盾之星”推荐(自荐)表,附本人先进事迹材料(人物通讯体裁)1份,工作照片1到3张,于6月10日前直接报送到“红盾之星”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自治区工商局,邮编:530028)。

2.个人推荐:广西工商系统内外的人员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名推荐“红盾之星”候选人。在广西红盾网(外网)、广西工商政务资源信息网(内网)下载并填写广西“红盾之星”推荐(自荐)表,附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人物通讯体裁)1份,工作照片1到3张,于6月10日前直接报送到“红盾之星”组委会办公室。工商系统以外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按照个人推荐程序办理。

3.单位推荐: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工商局至少推荐3名符合条件的工商干部上报各市工商局进行初选,推荐人数不设上限。各市工商局在此基础上于6月10日前至少筛选推荐5名候选人到自治区工商局参选,推荐人数不设上限。各市推荐上报自治区工商局的人选,推荐单位要进行直接考察,听取推荐人选所在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据了解,本次活动设置广西“红盾之星”提名称号,评选30人授予该称号。再通过公众投票与综合评议,最终评选出10名广西“红盾之星”,颁发奖牌和证书。“红盾之星”设“勤政为民之星”2名、“监管执法之星”2名、“消费维权之星”2名、“改革创新之星”1名、“清正廉洁之星”1名、“自强有为之星”1名、“弘扬美德之星”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