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 广西开出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票

01.05.2016  16:21

广西地税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启动仪式现场。 广西新闻网 记者 叶焱焱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5月1日讯(记者叶焱焱 通讯员朱文慧 黄皓 徐鹰)“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很高,5分钟就帮我办好手续,比实施‘营改增’之前我少交了一千多元的税。”今天早上,来自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孙延丽,拿着在南宁市地税局青秀区办税大厅拿着税务人员为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高兴地说。据了解,这是5月1全面推广营改增之后,广西地税局开出的广西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也是广西地税部门代收的第一笔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右一)给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左一)展示其拿到的广西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 广西新闻网 记者 叶焱焱 摄

5月1日上午,广西地税系统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举行全面营改增正式实施宣传活动仪式,广西地税系统上下联动全面实施营改增。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出席了在南宁市地税局举办的启动仪式,并宣布广西地税全面营改增正式开始。据悉,截止5月1日中午12点,广西地税部门共有227个办税服务厅、1048个窗口为1064位纳税人办理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业务,共开出837份增值税发票,征税金额616万元,免税金额493万元。

广西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下)。 广西新闻网 记者 叶焱焱 摄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蒙启华表示:今天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暂委托地税机关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主要原因是由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涉及大量的自然人,由地税机关继续代为征收,可以避免纳税人在办理税务事项时两头跑,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据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副局长柳萍介绍,今天早上拿到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由于其申报税款的房产已满两年,可免征营业税,即使这样,“营改增”之后,其仍然可比原来少缴1300元左右的税款,这就是“营改增”之后给大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南宁市青秀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在认真地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广西新闻网 记者 叶焱焱 摄

据悉,广西地税部门目前共设有226个办税服务厅、3个代征点负责受理营改增“双代”业务,设置有784个“双代”专门办税窗口。同时,全面启动延时办税,取消限号办税,提前一小时上班,确保营改增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 编辑:陈丽婕  作者:叶焱焱 朱文慧 黄皓 徐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