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01.02.2015  22:05

摘要提示: 近年来,根据国家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中新广西网2月1日电 (记者 杨志雄 黄艳梅)近年来,根据国家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出台了提高中医药民族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鼓励使用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等政策和措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广西全区97.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6%的乡镇卫生院、89.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4.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全区6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尤其是近70%的农村老百姓已经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质服务,较医改前的33%翻了一番,中医壮医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人均费用均约为综合医院的80%,分别低30元和1000元左右。

              广西卫生计生委介绍,目前,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出台了《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还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民族医科建设基本标准等管理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民族医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建设标准。

              广西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明确要求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加强县中医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适宜的中医民族医诊疗服务。在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方面明确要落实对中医药民族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明确合理提高诊查、中医民族医诊疗等项目价格。在明确定编标准方面,按照医院床位数级别给予1:1.30~1.40到1:1.6~1.70的核定标准。

              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国家有关中药饮片加成的政策,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将普通针刺、灸法、颈椎病和肩周炎推拿治疗等4项中医服务项目价格提高100%。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广西增补了126种中成药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占新增品种的47.19%;遴选出97种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10%。

              此外,广西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顺利推进。据统计,该工程实施以来,中央投入3033万元加强对4460个单位建设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投入7392万元对9554个单位进行了建设,其中对1199个乡镇卫生院和12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的中医民族医科的建设;对182个乡镇卫生院和4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示范中医药民族医药单元建设,同时对8000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包。

              目前,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和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区84.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8%的乡镇卫生院中医民族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89.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民族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61.3%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全区有来宾和百色两个市将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各级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18.9%,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15.6%;开展基层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

              在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方面,广西81.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1.8%的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民族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民族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综合服务区; 69个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目前已有48个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业务指导;持续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项目工作,全区共计15个县级中医医院纳入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项目工作,积极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

              目前,广西成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在国家下发的适宜技术的基础上,筛选出76项广西自身的适宜技术进行推广,共有2.2万名乡村医务人员能够运用壮医药线点灸等5种左右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1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97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8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984个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也取得新突破。据介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西14个市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40.80%的65岁以上老年人和39.55%的0-36个月儿童接受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广西积极探索特色项目进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金秀县将瑶药“产后三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畴,还联合科研部门把“产后三泡”研制成院内制剂。

              目前,广西武鸣县、桂平市、鹿寨县、南宁市青秀区和桂林市七星区等13个县(市、区)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南宁市邕宁区等13个县(市、区)通过自治区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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