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广西新收行政一审案件同比大幅增长
13.08.2015 10:29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8月12日电(记者卢羡婷)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2015年5-6月广西法院共新收行政一审案件1269件,与去年同期490件相比大幅增长,其中各中院新收行政案件同比增长12.11倍。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秋慧分析认为,行政案件大幅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二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国家从立法和制度保障方面有效强化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强化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职权和责任。
林秋慧说,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畅通“民告官”案件诉讼渠道,广西法院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破除立案门槛,从制度上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广西各级法院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对被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律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行为,坚决依法判决。
此外,广西法院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被告的行政案件(三大纠纷案件除外),全部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进行异地交叉管辖。南宁市法院作为全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试点单位,将南宁市原由六区六县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由三个基层法院管辖审理。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公布了十大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涉及海洋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工伤认定、土地行政登记等执法领域。法院在这些案件中,分别作出了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等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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