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
全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本“无障碍”
广西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黄剑铃
在健全人脚下,一抬腿就可以迈过的一道台阶,在残障人士看来却是难以逾越的障碍。近年来,在自治区住建厅等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广西无障碍设施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目前,全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公园、公共交通设施等)均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2012)要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达100%。既有大中型商场、公园、医院、机场、车站、盲人学校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以上。
什么是无障碍设施?据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介绍,无障碍设施就是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通行安全,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如常见的残疾人专用盲道、缓坡、电梯、厕所、盲文标识等。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广西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在自治区层面,广西已成立了由住建厅、工信委、民政厅、老龄委、残联等厅局组成的日常办事机构,协调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财政资金加大了扶持力度,自治区财政分两年拨付了1000万专项资金补贴给无障碍设施建设创建示范市县,大力支持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此外,我区还出台了《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对城市道路中的盲道、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建设标准。
其中,南宁、桂林、北海3市已在“十一五”期间获得“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称号。柳州、梧州、北流3市被推荐为广西“十二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将于今年10月迎接国家联合检查组的验收检查。
无障碍设施建设,不仅是城市和县城的专属,也将涵盖城镇、农村。《广西壮族自治区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广西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在“十三五”期间,广西将继续推动无障碍建设向城镇延伸,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无障碍建设,缩小城乡无障碍建设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