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起举报社保操作违法违规有奖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记者昨日从广西人社厅等部门获悉,2015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行。此后,凡是举报社会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规且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可获200—5000元不等的奖金。
《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实施。据了解,出台此《办法》,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第一,伴随社会保险事业迅速发展,基金风险隐患随之增多,需激励和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更多地发现社会保险行政监管部门、经办机构因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而无法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预防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第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潜伏期长、作案时间跨度大、涉案金额巨大,影响十分恶劣。这些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需更加注重激励和依靠群众的力量,扩大案源线索来源,以便及时获取案件线索和从快查处,以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损失。
第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如个别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等和其他人员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专业性强、作案手段隐蔽、案情复杂且因跨部门、跨行业一时难以被发现。需要鼓励和引导一些专业人士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以便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及时掌握线索和查处,及时严惩欺诈、骗取社保基金人员。
《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基金种类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
据了解,举报广西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外的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信件举报、现场举报等方式向广西各级人社部门基金监督机构进行举报;举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向广西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信件举报。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