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1人被开除党籍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12月29日电 (李旭斌)广西自治区纪委29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涉及公车私用,公款购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福利,滥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4起案件涉及4名干部,2人...
中新广西网12月29日电 (李旭斌)广西自治区纪委29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涉及公车私用,公款购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福利,滥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4起案件涉及4名干部,2人受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开除党籍,撤职,1人被降级处分。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1、桂林市灌阳县水车乡党委书记王龙2014年10月公车私用被查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海市银海区司法局局长李翰贪污公款,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被查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撤销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3、南宁市横县石塘镇中心学校校长陆昌纪违规发放福利被查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崇左市江州区驮卢中心卫生院院长黄青红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和公款旅游被查处,受到降级处分。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8日发布近期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广西纪委通报的上述4起典型案件均在其中。另外除第1起是在2014年发生外,其他3起案件均没有通报具体发生时间。
另外中纪委监察部网站26日发布信息显示,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在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广西来宾市政协以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也成典型案例。
从2014年年初开始,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在春节、“两会”、“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礼等多个节庆节点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