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 罗殿龙接见全国优秀法官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南宁2月7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6日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工作。 广...
中新广西网南宁2月7日电(记者 林浩) 广西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6日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工作。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介绍,2014年,广西各级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审判质效取得新成绩。全年受理案件353448件,结案31280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4%、10.7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9.37%,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83%,远程提讯、少年审判、涉外商事、海事、执行、审判管理、新闻宣传等十多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法院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新动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恐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跨国境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审理了岑瑞意等6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姚秀英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平南民警胡平枪杀孕妇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
此外,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7660件,审结190403件,盘活融通涉诉资产449.52亿元。审慎审理正菱集团、北部湾银行系列借款纠纷案,及时预警,防范了地区性金融风险。
在八项规定的鞭策下,广西法院法官干警正风肃纪,文明规范执法,创先争优,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岑溪市人民法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模范法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登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兴宁区法院、岑溪市法院、田林县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吴媚媚、陈斌、贺亮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文华、李振京、陈培荣、唐菁、唐月琴、徐卫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罗殿龙表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各级法院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此广大法官干警要准确把握“严打”精神,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惩治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要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要加强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管理。
罗殿龙指出,各级法院还要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广西“双核驱动”战略实施。要依法审理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维护正常经济秩序。要妥善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商业保险等案件,防范和化解地区金融风险。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还要坚持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要切实发挥立案复议、上诉改判、申诉复查、再审纠错、执行监督以及国家赔偿等对审判执行的监督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把牢案件质量关、公正关。
会议开始前,罗殿龙会见了刚刚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院长韦穆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