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助力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预防

05.08.2015  18:17

    广西检察网8月5日讯(通讯员  覃菊)近日,大化县检察院在进行农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调查中发现该县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委人员法制观念谈薄、自律意识不强;扶贫、惠农政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务不公开不及时,监督制约乏力等方面。因此,该院及时向相关案发乡镇、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

  2010年以来,大化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7件58人,其中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15件19人,涉案人员均为村书记或村委主任,其中涉嫌贪污犯罪的12件16人,涉嫌受贿犯罪的3件3人,均在危房改造、茅草树皮房改造等领域。

  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频发,虽然涉案人员职务低,涉案金额较小, 但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广大群众心目中影响恶劣,破坏了基层组织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

  为有效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点预防建议: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两委”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村“两委”人员服务意识;三是加强村务、财务制度建设,规范村“两委”人员权力运行;四是乡镇政府应保证惠农政策宣传资金,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五是加强对“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落实“不敢犯”的机制;六是加强对“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形成“不会犯”的氛围。

  通过发出相关检察建议,各有关乡镇、部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成为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好帮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一致的好评和认可。

  (作者单位:大化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