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考——以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例
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思考
___以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例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王 荐*
内容摘要 :当前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凸显,以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例,介绍了其现实状况,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工作思路、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等。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检察改革 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多处涉及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赋予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可以看出,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期望前所未有。基层检察院在检察机关的构成和全部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大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全国和广西检察机关《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在新的形势下,有必要认真总结、审视和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谋划推进来宾市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现状
近年来,来宾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广西检察机关2009—2013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突出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中心、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法治建设的一线阵地作用为核心,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以先进基层检察院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 全市基层检察院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捍卫者。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来宾实际,开展了“争做来宾市检察最优秀最受尊敬的人”评选活动和“四走进,四服务”等实践活动,夯实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理论根基,筑牢检察干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理念。
(二)检察业务工作强力推进。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涉及民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2009—2013年,基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3件541人,立案280件420人,其中大案156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人均办案数位居全区前列。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9—2013年,全市基层检察院开展法律宣传2980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781次,撰写职务犯罪案例分析652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855份,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525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809次,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6个,较好地发挥了促进廉政、服务发展的作用。2.发挥打击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成绩突出。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查办、专项监督工作。2009—2013年,全市基层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8089人,提起公诉9466人,不批准和决定不逮捕1344人,不起诉75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5人,纠正漏捕 349人,纠正漏诉353人;提起刑事抗诉44件,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31件,采纳率达81.58%;民事行政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5件,法院采纳26件,采纳率达47.27%。较好地发挥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排名靠前。
(三)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党组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得到进一步提升。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政治轮训和理论研修。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配置,目前,六个基层检察院配齐班子成员共38人。班子成员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其中,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35人,占班子人数的92.11%。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派后备干部到上下级检察院、城建一线、扶贫联系点挂职锻炼,锻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在艰苦环境工作的能力、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落实任职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四)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加大推进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基层检察干警学历层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91.41%。其中,兴宾区检察院、武宣、象州、金秀县检察院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比例达94%以上;六个基层检察院共有25人入选全区检察业务人才库,有9人评为市检察院业务尖子、有36人评为基层检察院办案能手。加大人才引进力度,5年来共招录69名以全日制法律本科为主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检察院,一大批年轻业务骨干迅速成长。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全面落实办案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机制,2009-2013年,基层检察院刑事案件批捕准确率达99.98%,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2013年,基层检察院办理的6件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优质案;2份检察建议分别被评为全区侦查监督部门精品检察建议书、优秀检察建议书;1个公诉庭被评为全区优秀公诉庭。目前,基层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赃款赃物扣押、处理得更加明确规范。同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务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外部监督制约得到加强,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2010年至今,基层检察院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五)检务保障更加有力 。 检务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基础保障薄弱状况明显改善。2009—2013年,基层检察院争取政法专项补助共计3681万元;基层检察院人均办公经费达2.6万元以上;4个基层检察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 已建成的“两房”面积达14008平方米。2个基层检察院“两房”正在建设中。信息化、装备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共投入1316万元购置网络通迅、办公设施等。完成了远程视频讯问、高清视频会议等科技信息装备建设,推行网上公文流转、数据交换和信息动态管理。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稳步推进,六个基层检察院已完成15个乡镇检察室的设置,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六)检察形象明显改善 。 2009—2013年,全市基层检察院有110个(次)集体和个人(次)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和检察系统的表彰。其中,武宣县检察院在2011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在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荣获集体一等功;兴宾区检察院、象州、武宣、金秀县检察院分别被评为自治区级“和谐单位”和“文明单位”;六个基层检察院反渎局、反贪局分别荣获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单位及其他荣誉称号,其中2013年,武宣县检察院反渎局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六个基层检察院的控申接待室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忻城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在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兴宾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16年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武宣县检察院罗梅娟被评为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个人,武宣县检察院廖献山、兴宾区检察院韦琼英分别被评为来宾市首批政法系统“平安卫士”和来宾市首届“孝老爱亲模范”。在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相关调查中,群众对来宾市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为85.73%,排全区14个地级市检察院第3位,居来宾市政法各部门第1位。
当然,来宾市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的理念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创先争优意识思维等,与新时期班子建设形势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基层检察院相比有一定差距。二是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有的基层检察院查办大案要案抗干扰能力不强,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顾虑较多,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碰硬现象。三是基层检察院执法理念和执法规范化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陈旧观念不同程度存在,充分体现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不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会用、用足、用好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手段的意识和能力不足,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没有做到有机统一等。四是基层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复合型、专门型人才匮乏,检察理论研究、宣传、信息等综合性人才培养亟待加强。机构设置不合理,资源整合不科学合理,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五是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环境和办案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检察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成效仍然不太了解,对检察工作仍有“神秘感”,对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有影响。六是检务保障和差距较大。“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建设滞后,普遍存在功能不全,不够规范等问题。侦查装备、信息化和分级保护等尚处于较低水平。检察文化建设层次低、亮点少。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与两级检察院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实、力度不大和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的要求找差距,对照兄弟市县抓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先进经验看不足,切实克服自满、松懈、畏难情绪,努力创新机制,创新方法,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二、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面临的形势及总体思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全局出发,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政法工作作出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2014一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提出了执法标准化、队伍职业化、管理信息化、保障实用化的新“四化”,定位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目标。2014年4月,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检察队伍建设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推进专业化建设,建设一支以法律专业化为主体,其他专业为补充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此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建设规划》后,面对新形势,再次对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自治区检察院出台了《广西检察机关2014一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广西建设规划》),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八化”目标任务分解为6个方面29项,分别从思想政治建设、执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制定具体落实目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和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紧紧围绕《广西建设规划》,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为实现来宾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牢坚实基础。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明显变化:
1.法律监督工作明显加强。各项检察职责全面履行,基层检察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2.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明显进步。执法规范意识不断增强,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操作规程更加明确,执法办案工作更加精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增强。
3.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明显提升。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基层队伍实际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措施不断完善,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大幅提升,职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4.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明显增强。检察业务、队伍、政务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检察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普及,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逐步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持续提升。
5.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明显推进。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两房”建设继续深化,科技装备适度超前、突出实用,基层检务保障更加务实有力。
三、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未来五年,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建设规划》,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保持坚定的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切实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来宾建设。
2.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倾向。进一步增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执行力,把执行力作为检验领导班子政治上是否清醒、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尺。
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紧密结合法律监督实践和队伍建设实际,落实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群众观念,筑牢宗旨意识,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开展“五进”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走基层、接地气,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抓好整改环节各项工作的落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真整实改的成效取信于民。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 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 。 结合桂中地域文化特色、民族文化特点,在基层检察院营造浓厚检察文化氛围,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层次,用检察文化培育检察干警精神品质,提升检察干警的精神境界和职业道德操守。2015年,基层检察院要全面完成庭院、办公楼“文化长廊”、“文化橱窗”和院史馆等建设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促进来宾市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1.在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 一是 重点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检察长、副检察长要带头办理大案要案,亲自指挥侦查、讯问和出庭支持公诉等。每年检察长、副检察长要办理1件以上案件。 二是 重点抓好执法标准、流程要求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规范办案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管理使用;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监管等制度。 三是 重点抓好案件管理工作 。 要组织干警学习使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和网上办案培训工作,确保基层检察院全员熟练掌握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操作和网上办案。至2015年,基层检察院案件要全面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管理目标。确保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能依法进行。 四是 重点抓好检务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分步实施检务公开的意见》 ( 桂检发办字〔2014〕14号)要求,到2015年,建设开通门户网址和“两微一端”,力争2015年,基层检察院推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制度。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基层检察院每年举办1次以上“检察开放日”。 五是 积极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目前尚未动工建设的基层检察院必须启动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完成。至2016年,实现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与人民法院中心法庭的设置相对应(全市基层检察院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为15个)。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检察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作用。 六是 建立和完善“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至2015年,基层检察院要按照规范要求建成或完善“一站式”检务接待中心。 七是 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到2015年,每个基层检察院建成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2.在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 一是 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到2018年,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领导班子中要配备1名党外干部。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统领全局、谋划、领导、决策、化解问题的能力。 二是 按照中央“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重点抓好优化队伍素质结构,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注重培养专业化的检察业务人才,至2018年,每个基层检察院进入自治区级人才库人员不少于干警人数10%。注重提高基层检察院干警学历层次和法律专业人员的比例,至2018年,基层检察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95%以上,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人员占比达30%以上(实现此目标即超过自治区检察院规划要求一倍以上)。加强专业化素能培训,大力开展全员轮训工作,确保基层检察干警接受业务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
3.在提高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方面。 一是 重点抓好编制动态管理,自2014年起每个基层检察院空编率控制在2%以下。 二是 重点抓好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办案部门与综合部门人员,充实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和法警队力量。 三是 重点抓好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统一应用系统为重点,积极实施电子检务工程,进一步建设、完善、应用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基层检察工作数字化目标。加强检察技术融入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强补充各门类的技术鉴定人员,促进技术取证、技术鉴定、技术审查等技术手段的有效利用。
4.在加强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方面。 一是 重点抓好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积极争取自治区级财政支持,用好转移支付资金,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 二是 在科技信息装备配备上,加强信息共享平台、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科技信息装备建设,完善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特审室等设施体系,加快执法办案科技信息装备更新升级。 三是 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推进“两房”建设。积极化解“两房”建设债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三)未雨绸缪,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和各项检察改革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开局之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目标任务,基层检察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检察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正确方向和目标要求,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作好思想、组织上和工作上的准备。要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认真落实各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以主动态势结合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谋划下一步工作。目前中央层面部署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大改革在几个省份搞试点,尚未出台统一的实施方案,但我们不能坐等观望,要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积极准备。部署工作要有前瞻性,要注重与改革衔接,要结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意见和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预测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思考解决渠道,调整工作思路,科学谋划部署。稳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等四项改革。
(四)完善司法权利运行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
1.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基层检察队伍。落实办案责任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基层检察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司法行为规范,破除各种潜规则,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和预防检察活动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筑牢公正廉洁执法制度防线,强化对执法办案环节的检务督查。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检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决定要求,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检令畅通。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禁令规定,坚决查禁违反纪律行为,真正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3.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整治慵懒散奢、冷硬横推等执法和工作陋习。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现象,进一步树立基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四、来宾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永恒的主题,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推进,确保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一)建立和完善上级检察院动态管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工作机制
市级检察院每年要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进展进行态势研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析准,提出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并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市检察院要每年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协调办理几件实事好事。进一步落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要对其联系的基层检察院实行面对面的具体指导,以点带面抓工作。实行市检察院内设机构联系基层检察院对口部门工作制度,选择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实施定点帮扶,重点帮助基层检察院对口部门理清思路、制定措施、解决困难、推进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目标推进机制
按照《广西建设规划》要求,确立“总体布局,循序渐进,有所侧重,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一年抓好一两个主题,五年抓一个周期。作为《建设规划》的主体责任单位,基层检察院要增强责任主体意识,通过自身和寻求支持帮助,努力改变面貌、谋求发展。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严于律己、廉政勤政,真抓实干、积极争先,团结和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奋发进取、干事创业,切实担负起开创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的重任。基层检察院每年初要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年终要将落实情况上报市检察院,确保基层检察院建设每年迈出一大步、力争年年有进步,最终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与此同时,要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要发挥排头兵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与时俱进,继续走在全区、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并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局面滞后的单位,要确立目标,找不足、寻差距,使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争取由后进变先进。
(三)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保障服务机制
市检察院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在加强指导的过程中,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满腔热情地为基层检察院建设服务。同时,要充分尊重基层检察院的主体地位,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不搞大包大揽,积极鼓励和引导基层检察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对于符合检察规律的基层改革工作,市检察院要热情帮助,大力支持。市检察院进行重要决策、出台政策、制定措施时,要事先听取基层检察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基层检察院的实际情况。
(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努力解决制约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
贯彻落实《建设规划》,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作为抓落实,依靠自身谋发展。要抓住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有利时机,既努力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也要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努力解决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的人力、物力等问题。
(五)表彰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基层检察院建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检察院要通过编发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组织学习观摩等形式,推广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成功经验和工作做法。同时,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