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七举措 打好“组合拳”

12.01.2016  09:00

  新年伊始,正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续写“十二五”辉煌成就,谋划“十三五”全新思路的关键时刻,全市上下正全力遵循“六个如何”的发展思路,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夯实发展基础。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以综述形式展现2015年市委主要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六个如何”的工作成效、亮点以及今年工作展望等,敬请垂注。

  2015年,市纪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突破,以压实“两个责任”、加大纪律审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探索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机制。

  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3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绩效考评标准和评分细则,明确了责任追究4类26种情形。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分管(联系)的99个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签订《主体责任书》。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市纪委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出台《南宁市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约谈制度》。强化监督执纪,约谈管理不严、“四风”问题突出的县(区)、各开发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55人,县(区)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53人。强化责任追究,查处和曝光一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对1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深化改革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市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南宁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意见》,推进以“六个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干部人事、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和工作经费)为模式的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实现对全市81个党政群机关、23个市直属事业单位、12家市管国有企业、10个双管单位以及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全覆盖”。4月完成改革以来,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54件,同比上升46%,为全区推进改革作出了表率。各县区纪委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数量比改革前增加36.8%,办案人员增加29.1%。

  坚持严字当头,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市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1件,同比上升25%;县区本级立案317件,同比上升27.8%;乡镇纪委立案199件,同比上升46.3%。全市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3人,科级干部166人,“一把手”62人。坚持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约谈107人,函询154人,组织处理530人,实施诫勉谈话157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全年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突出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有力。去年9月份以来,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级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举措,高位推进。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问题线索343件,其中初核210件、市纪委重点督办问题线索71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低保、民生社保、危旧房改造、城市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案查处一批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5件,重点查处了马山县违规认定3119名扶贫对象,横县扶贫办原主任陆祖尚受贿、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郑威组织国内公款旅游等典型问题,挽回经济损失990多万元,通报典型案件5批次35起93人,较好地完成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的目标。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好日常执纪。紧紧盯住清明节、“三月三”“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公款接待、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0多次,查处和纠正问题200多个,全市共有8人违规公款吃喝、17人公车私用、29人公费国内旅游、38人违规发放津补贴被查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2人,对典型案例均通报曝光。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工作,出台清退实施细则,约谈单位“一把手”和领导干部52人次,按自治区规定时间节点清退违规多占住房677套。对民生资金监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事、纵酒、会所歪风、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事、干部纵酒问题10人,处理“走读”干部196人。

  深化源头预防,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广泛学习宣传两部法规。组织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层层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通过专题辅导、宣传板报、开设专栏等各种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在《南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专家解读、评论文章、专版稿件,形成集体发声、强力推动的宣传声势。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派出12个巡查组,对部分市直机关、国家级开发区和市管企业开展专项巡查,紧扣巡查重点,发现问题线索258条,目前正按有关程序核查,探索出适合市一级监督全覆盖的新路子。突出精准施策,出台《关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加强纪律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扶贫对象识别、扶贫重点确定、扶贫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纪律监督。突出精准监督,聚焦作风建设,加大“两重两问”督查,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27758人次,发现问题45915个,发出督办、挂牌督办函5408份。约谈责任单位122个、责任人353人,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问责530人。突出精准追责,参与21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查事故背后的违纪行为,给予政纪处分17人,问责处理8人。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突出宣传阵地、媒体曝光、廉政文化“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打造一批警示教育馆、创作一批廉政公益广告和廉政漫画、办好一批品牌警示教育栏目、编印一批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一批警示教育活动“五个一批”工程,着力打造特色警示教育品牌。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学月训、“学思践悟”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举办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等各类培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大提升、素质大增强、作风大转变。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查细核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用铁的纪律严防“灯下黑”。

  2016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纪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本报记者杨静 阮晓莹 通讯员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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