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四举措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15.10.2015  14:43

  为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用水环境安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忻城县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设立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将下才水库设为县城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划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全县的  5个镇、7个乡的人大主席团通过乡镇人大决议,分别将12乡镇的17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地下水型水源地14个,河流型水源地3个,设立为相关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以保护。

  二是加强水源地综合治理。以被列为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为契机,全面开展农村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截止目前,全县12个乡镇130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56座,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0余千米,日处理生活污水总能力达1200余吨。同时,严格控制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各类项目建设,先后依法关闭忻城县铁合金厂、忻城县纤维板厂等各类污染企业6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充分发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作用,对红水河、北之江、清水河、滂江和福禄浪、沌湖、板沉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适时监测,准确分析污染物种类、数量、来源和潜在危害。同时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提高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工作。以新《环保法》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水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保护饮用水水源重要性的认识,鼓励群众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共同参与、自觉保护水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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