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为期2年

22.07.2015  12:14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戴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在发布会上表示,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动涉农惠民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促进乡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陈正云介绍,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在重点人员上,检察机关将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重点环节上,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重点案件上,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将作为查办重点。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陈正云透露,检察机关还将组织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开展专项预防、实行预防项目负责制等,增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