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22.09.2017  08:23
  9月21日,从市水利局获悉,《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将印发实施。

  《方案》指出,一要结合南宁实际,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二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建立河长体系,组建河长制办公室,明确各级江河湖库河长的职责,建立市河长会议制度、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三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将主要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四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步骤进行分解,

  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五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加强公众参与和总结推广等方面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

  《方案》明确,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创新性地将市区18条内河河长上升为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明确38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由县(区)领导担任河长。为了能更好地把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将郁江干流细化为三段:右江南宁段、邕江、横县段;西江、郁江干流右江南宁段、邕江、郁江横县段、左江(南宁段)、八尺江、清水河、武鸣河均设置市副河长,协助市河长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首府供水安全、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