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01.08.2016  07:07
  7月29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从广西分会场了解到,南宁市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市连续六年荣获该奖项。

  多年来,南宁市一直保持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在军民的共同努力下,南宁先后有226个单位和319名个人在双拥工作方面受到省军级以上表彰,南宁也连续6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7次荣获“自治区双拥模范城”称号。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范围,市四家班子领导多次深入驻邕部队首长机关和基层走访慰问,现场解决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市双拥工作深入推进和国防建设科学发展。

  南宁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重点难点问题摆上议程、落实在行动上。出台了相关政策,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发放随军家属生活补贴、治理部队周边地质灾害、解决随军家属及退休老军人“住房难”等问题。此外,我市还建立了14个双拥示范社区、10个爱心超市和社区双拥服务站,军地互办好事实事,双拥工作成果得到较好体现。

  为解除官兵后顾之忧,我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优质优先服务,落实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在商业、文化、景区、医院、车站等服务业享受优先优待和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同时,我市全面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立功受奖、优秀士兵奖励金等政策。为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激励大学生参军报国,南宁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优待政策的通知》,落实特殊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