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的"安置房"如今成商品房 价格涨高购房者不满

18.01.2015  17:02

图为购房者签订的购房预约协议书。

说好的“安置房” 如今成了商品房

●2012年底,众多购房者向南宁市一楼盘预约“单位拆迁安置房”,并交纳部分房款

●去年10月,原定的“安置房”成了商品房,价格也高了不少,引发一些购房者不满

●目前,签订预约协议的一名经办人称,开发商已拿出3个方案进行处理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文/图

        1月14日,在南宁市北湖北路,一些购房者还在为他们的购房问题发愁:2012年底,他们与南宁宏瑞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瑞达公司)签订该公司开发的昌泰尊府1号楼购房预约协议,购买“单位拆迁安置房”,并交了总房价30%的“预约金”;去年10月份,他们才被告知,原定的“单位拆迁安置房”要以商品房出售,购房者须按商品房价格购买,否则“退款不计息”。目前,不少购房者退了款,但还有部分购房者坚持要求开发商履行此前签订的协议

        购房者:

        预约安置房后生变化

        1月13日下午,几名购房者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称,他们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就根据开发商的要求,向对方交付了所选的房号总房款的30%,“每名购房者都交了10多万元。”在协议中,南国早报记者看到,双方约定价格为预收价格,暂按5000元/平方米计算,“最终价格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备案并报市政府批准的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购房者称,开发商答应在交付首付款后3个月,可办理《认购通知书》,并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此后两年,购房者一直催促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均未能如愿。

        去年10月,开发商通知他们到昌泰尊府售楼部,称“经政府部门审批,签订协议的购房者不符合购房政策,不能购买昌泰尊府1号楼的‘项目单位拆迁安置房’”。

        去年12月18日,购房者又接到开发商通知称,“单位拆迁安置房”将改为商品房出售,价格为7400元/平方米。上述购房者称,开发商希望他们继续购买,但“可以给我们打九折,否则就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