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手里买古董也须谨慎 一张罗汉床毁了友情

07.12.2015  10:54

  案发地:横县

  为钱伤情

  买古董床不识货 俩朋友撕破脸皮

  阿强花费2.3万元,从朋友阿涛手中购入了一张酸枝木古董罗汉床。然而,有人告诉他,这床并非酸枝木。阿强与阿涛为此撕破脸,朋友之间情谊不再,闹上法院。

  阿强与阿涛是多年朋友。阿涛家有一张罗汉床(明式长椅,三件套),据说是用酸枝木制作,有保值升值的潜力,阿强对此很心仪。2011年6月,阿强花费2.3万元,购买下该床。

  阿强原以为自己做了个正确的投资决定,孰料,有懂行的朋友告诉他,该床并非酸枝木制作,质量与价钱不相符。阿强很生气,2014年8月,他以阿涛欺诈为由,一纸诉状,将其起诉至横县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退货返款。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一专业机构对该罗汉床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床确实不是酸枝木制作,而是风车木。对此,阿涛辩称,自己从未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一直以为床是酸枝木制作,并没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事实情况的行为。此外,阿强当初购买也是凭自己的认识和判断的。

  日前,横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阿强与阿涛均没有鉴别木质的专业技能。在达成买卖协议时,双方均认为罗汉床是酸枝木制作,阿强没有证据证明,阿涛明知罗汉床不是酸枝木,而谎称是酸枝木制作。

  此外,本案的鉴定报告未就罗汉床是否为古董以及价值进行鉴定,结合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通用标准和交易习惯,法院一审驳回了阿强的诉讼请求。

   法眼观察

  根据阿强的起诉,双方进行罗汉床的买卖时,是作为古董买卖来进行的。古董是特殊商品,根据古董买卖的交易习惯,双方自愿买卖、当场验货、钱货两清、风险自担、不得反悔。

  (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梁静 梁侦 蒋爱云  特别鸣谢 通讯员张海志 吴少维 陆海烽 蔡梦婕 滕骞 赵福金)

编辑:韦玮